“中国城”里的中国文化,本来是一种早已变形的移植文化,老华侨的乡土观念似乎重于国家民族的热情。然而,情绪激昂的留学生和ABC青年却偏偏不满于老华侨的这种安身立命的态度,一部分青年要华侨认同祖国文化,另一部分青年却又要华侨掀起少数民族运动反对美国社会,交相夹攻之下,老华侨反而不胜其扰。这是我所看到和听到的唐人街里的“代沟”现象。年轻一代的华人运动,受其影响最大的仍然是年轻一代的华人,而不是老一代的华侨。
华人运动的另一个对象是美国社会,在这一方面,成效最大的不是留学生,而是土生华侨青年。近几年来,他们搜集了不少资料,也出版了不少书籍,向美国读者介绍中华移民的惨痛历史,他们历数19世纪华侨在美国西部筑路时所遭受的虐待、美国移民法的不公,和美国各公司行号对黄种人的歧视等等详情。这一股“控诉”的激流,在美国社会上已产生了若干积极的反应,不少大学纷纷成立“美籍亚洲人”或“美籍华人”研究中心,报纸和电视广播界,也纷纷起用美籍华人,“哥伦比亚电视公司”的新闻记者Connie Chung和“纽约时报”的Frank Ching,目前都是红得发紫的人物,最近电视影集“功夫”的流行,也可以说是受了华人运动的影响。
土生华侨中的知识分子,在他们的文化工作上,干得非常有声有色,他们对美国社会的影响,远非留学生可以望其项背。这几年来,土生华侨文化显然已经抬头,并且日益茁壮,这一种新文化,在本质上既非中国文化,亦非美国文化,它的语言是英语,它的社会渊源是唐人街,它的发言人是土生华侨,它的对象是美国社会。许多留学生对之不屑一顾,认为它不是中国文化,但是却也不免忽略了这一种新文化所藏有的丰富的内涵和动力。五六年前,我在旧金山的唐人街遇到一个怪人,他留了一头长发,在头后盘了一个辫子,手!经过友人介绍以后,我问他对于海外中国文化的看法,不料他却把辫子一挥,滔滔不绝地说:“什么中国文化?你们这些留学生满脑子就是中国文化,其实在美国社会哪里有中国文化?我是在唐人街出生长大的,我不会说国语,我的母语是英文,我的国籍是美国,我的文化背景就是这又脏又乱、为白人所耻笑的唐人街!,我现在要以唐人街为荣,把唐人街的真相用戏剧的方式表现出来,我不像‘新闻周刊’中的那位华人记者,他根本是‘白化’ 了(White-washed),他哪里能代表唐人街?我现在刚写好一个剧本,正在排演,就是在讽刺他,也讽刺白人!”
这一席话把我听得目瞪口呆,不过我还是鼓足了勇气问他一句:“作为一个黄面孔的华人,难道你对于中国的文化毫无向往吗?”
“什么向往?这都是废话!”他理直气壮地说:“我根本不懂中国文化,也没有时间搞中国文化,更没有什么兴致。请问你,在美国社会谈中国文化又有什么用?”
他这一阵反驳竟然使我哑口无言,于是就只好伸出手来,和他握了一下,并祝他好运。事隔数年以后,最近我在美国报章杂志上屡次读到他的文章,他的剧本在纽约上演,也得到不少好评,这些作品,几乎完全以唐人街为背景,但是剧中的人物却是个个有血有泪,他们把在白人误解和歧视下的满腔愤怒,像山洪暴发一样,倾泄无遗。这位目前鼎鼎大名的剧作家,就是Frank Chin,他和《纽约时报》的Frank Ching不同,二人观点也各异,而且还在一本纽约唐人街的杂志上打过笔仗。剧作家Frank Chin认为这、位名记者Frank Ching早已与白人妥协,成了当权派,而后者则认为前者除了愤怒以外,仍然无济于事。且不论二人孰是孰非,这一位美国剧坛上的愤怒的年轻人“,却使我留下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
Frank Chin虽然代表土生华侨文化的一个极端,然而他已在美国艺坛争得一席之地,他的成就,早已凌驾在“花鼓歌”黎锦扬之上。黎锦扬笔下的唐人街,是美国电影中的布景,“花鼓歌,”中的人物是白人脑海里的浪漫意象,黎锦扬为了讨好美国人、做美国人的生意,遂不惜助长美国人的偏见。Frank Chin虽然矫枉过正,但是我宁愿接受他的唐人街,即使生他的气,也比看黎锦扬的电影痛快的多。也许,在美国的社会中产生这种愤怒的作品,是理所当然的,Frank Chin的戏剧,使我想起了美国黑人作家LeRoi Jones的作品,二人的基调同是愤怒和热情。近年来美国的黑人运动,已使白人几百年采遗留下来的对于黑人的印象大为改观,黑人已不再是木讷无知、唯命是听的奴隶,而成了有血有肉的人。土生华侨的文化运动,虽不见得能改变唐人街老华侨的心理,但至少也会使美国白人对美国社会中的“中国城”另眼相看:美国的华人,也不仅是餐馆或洗衣店中的人物而已,他们除了勤俭朴实、默默地以笑脸迎人之外,也有无尽的辛酸和血泪。

作为土生华侨文学中的中心意象,唐人街的意义似乎更大了。走笔至此,我不禁想到最近看过的一部名片一波兰斯基( Roman Polanski)的《唐人街》,这部电影的故事与唐人街全然无关,然而却以唐人街为片名,似乎颇有寓意。我认为这部影片的主题是人性的败落,片中人物的罪恶是洗不清的,所以波兰斯基在片中屡用清水和汹浊水来表现。水的意象,本是波兰斯基的神来之笔,他的另一部名作《水中之刀》也是以水为象征。《唐人街》一片中的灌溉之水,却权操在老奸巨猾的约翰·休士敦之手,休士敦和自己的亲生女儿费唐娜薇通奸,因而引出一连串冤孽。当故事发展到费唐娜帮薇的豪华住宅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宅中的仆人都是华人,似乎女主人对华人颇有偏爱,直到片终的高潮——在洛杉矶唐人街的一场枪杀——过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片中的华仆就是罪恶的代表人物,女主角体尝罪恶,所以特别亲近华人,最后所有的罪恶人物都齐集在唐人街,如此看来,“唐人街”岂不成了罪恶的渊薮?
波兰斯基一向偏重人性中的罪恶一面,据说他特别修改了片中的结局,使万恶之首的约约翰·休士敦扬长而去,这显然是他的悲观哲学的表现。我不反对波兰斯基的悲观,但却不禁为他心目中的“唐人街”摇首兴叹! “唐人街”一直是西方人眼中的罪恶之地,这一个观念,原非波兰斯基的创见,而是渊源已久,Sax Rohmer笔下的“傅满洲”( Fu Manchu)小说和电影,不是已经把唐人街视为罪恶世界吗?也难怪身历其境的Frank Chin要愤怒了!
我发现自己对于美国的“中国城”的感情更深了,外国人越把它视为罪恶之源,我越想把它作为我心目中的圣地。
一九七五年三月三十日
“唐人街是老华侨的温床、新华侨的聚会所,也是美国人眼里的小中国。”
李欧梵寥寥几笔,道出了唐人街的实质。
不过李欧梵是知名的学者,他这篇散文的目的也不仅仅在于替唐人街说点什么,中心在于阐述自己的文化观一美国的中国城,中国城的文化现象,以及愤怒的剧作家Frank Chin和土生华侨的文化运动。
在文化的背景下考察今昔唐人街的变迁,又穿插以作者本人的直观感受,包括进餐时的热情、到中国城寻梦的寄怀等,使一篇学术性的议论文洋溢着浓郁的情趣,读来令人怦然心动。
李欧梵把唐人街整个儿吃透了。他的角度很独特,取一种似华人又不是华人,像美国人更非美国人,不是台港人也不是大陆人的角度,主观而又客观地描述了美国唐人街的风情:前半部分重在景致的描写,写作者对一片零乱的中国城的不适应,尤其写到他把对意大利黑手党的恐惧带到唐人街时,此时的唐人街分明是美国人眼中的罪恶之渊。
但作者接下去笔锋陡转,写到了“黄面孔”的种族亲切感,写到了胖胖的老板和“例汤”,人情味便油然而生。唐人街又成为中国人的唐人街了。
前后两种感情的变化,李欧梵写得真挚细腻,还夹杂着几分自嘲式的幽默。
散文的重要部分不在饮食,尽管饮食也是一种文化现象。李欧梵这里着重于中国城的中国文化心态的分析。老华侨、留学生、关籍华人,虽然外貌上一律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经作者略一分析,竞呈现出如此不同的价值取向和文化观,非对美中文化有深刻研究者,是绝计估不透的。
散文至此,由人情进入理性,由风物转向学术,它真正的价值也体现出来。李欧梵认为:中国城的中国文化,本就是一种早已变形的移植文化。这是极有见地的观点。他对土生华侨弘扬中国文化的赞叹,并评定为“在本质上既非中国文化,亦非美国文化”的“新文化”,更显示出学者的慧眼。
散文最后,与首段呼应,由波兰斯基的名片《唐人街》引出大段感怀,对美国人的流行观念——唐人街是罪恶之地进行了不留情的反驳,称为“我心目中的圣地”,把作者种族的自尊上升到极点。读至此处,相信无论西方人还是东方人,都会为作者的雄辨所征服,并愿到“圣地”一游的。
《美国的“中国城”》是典型的学者散文, 自由度大,议论性强,学术气氛浓,旁征博引的同时又富有感情。读这篇散文,你可以真正了解一个中国人在美国的典型心态,也深刻地理解了“龙的传人”们别一种生命状态。
(高洪波)
①选自《中国散文鉴赏文库(当代卷)》(百花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李欧梵,台湾人,长期旅居美国。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