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写作之三写什么样的文章(二)

再说准确。

首先,事实要准确。

讲一件事情,如果事实根本不对,就不好了。不光是学生的文章容易曲现这种错误,就是报纸也一样。比如《人民日报》上有一篇文章讲葡萄酒:“据史料记载,我国葡萄酒酿造始于汉朝以前,比法国至少早七八百年。”法国是有名的葡萄酒生产国,而我国,不是本来就有葡萄的。汉朝张骞出使西域,才把葡萄种子引进中国。汉朝以前连葡萄都还没有,怎么能酿葡萄酒呢?根本就不符合事实。因此,说比法国早七八百年,完全没有根据。这种事情常常发生。

我还看到一篇文章,叫《参观纽约庞贝馆》。庞贝是古罗马的一个城,因为火山爆发被毁灭了,后来又被发掘出来。这篇文章写的不是庞贝本地,而是在纽约的一个博物馆里利用各种手段进行介绍。文章里写道:“公元前七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晚上,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意大利的维苏威火山爆发,顷刻之间,毁灭了罗马帝国全盛时代的两个古城——庞贝城和克窟拉隆城。”这里的介绍完全是错误的,时间不对,地点也不对。维苏威火山爆发不是公元前七十九年,而是公元后七十九年。而且,克窟拉隆城也译错了。刚好《光明日报》在前几个月发表了一篇题为“埃尔克拉罗人之谜揭开了”的文章,就是讲的这个事情。“埃尔克拉罗”是对的。这本来是篇知识性的文章,结果时间和地点都弄错,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写文章事实不能歪曲,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有人总是粗枝大叶,结果不符合事实的错误就常常出现。

其次,逻辑上要准确。

有一篇文章报道邓小平访问尼泊尔,其中有一段对加德满都的描写:“尽管现在加德满都还是冬天,早晚比较凉,然而,在中午和暖的阳光下,穿毛衣也不嫌热。”这就非常奇怪,冬天穿毛衣当然不嫌热了!文章的意思是想说尽管加德满都还是冬天,但在中午时穿一件毛衣也就够了,而作者和编者居然都没有发现错误,把它发表出来了。这并不是什么难于发现的毛病。

我再举一个例子。《人民日报》曾有一个标题:  “廖副委员长会见或宴请日本朋友。”到底是会见了,还是宴请了?为什么要用“或”?记者写这个新闻时也许遇到了困难,因为接见的日本朋友不止一拨,有的是会见了,有的是宴请了,于是来一个“或”。但是,用“和”也不行。该怎么办?我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在“会见”和“宴请”之间加一个顿号,既不用“或”,也不用“和”。“会见、宴请日本朋友”就很好嘛!

还有一个例子。有一篇高中学生的作文,题目是“万花纷谢柿犹红”,讲怎样做西红柿酱,我给他评改了一下。文章一开头讲:“夏天是西红柿的旺季,大量上市的时候堆积如山,一时吃不完,价格一日数跌,甚至堆在路边卖不掉,眼睁睁看它腐烂。过了这一阵,特别是到了冬天,它又成为稀缺商品,无处寻觅,有多少人在想,如果有办法把夏至天吃不完烂掉的西红柿保存到冬天,那该多好啊。”这可不行啊!  真把夏天吃不完的西红柿保存到冬天“是可以的,再加上个“烂掉”就糟了,因为“烂掉”与“保存”之间是矛盾的。既然“烂掉”了还怎样保存呢?这种毛病并不大,自己是可以挑出来的。只要写文章的时候站在读者的立场上挑挑毛病,就完全可以修改好自己的文章。另外,这篇文章里还说:“成熟的西红柿鲜嫩可口,营养丰富,人们爱吃它,细菌也爱吃它。正因为它营养丰富,水分又大,细菌一旦在里面安家落户,传种接代,它立刻就要腐烂,所以贮存的方法第一是灭菌,第二使细菌无法再侵入,不能再繁殖。为了灭菌,家庭用的普通蒸锅就够了。把西红柿切碎,装到瓶子里,上锅一蒸,就可以将细菌杀死。但是,如果蒸的时间太长,西红柿就不能保持原型,失去了外型的美观。”这就出问题了。既然已“把西红柿切碎,装到瓶子里”,还有什么外型呢?这不就自相矛盾吗?只能说失去了原来的色泽。这种逻辑上的毛病,是完全可以自己发觉的,所以,我们就要培养学生检查自己文章的能力。

豫ICP备19006514号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发邮件至:419017772@qq.com,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