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3年1月1日)
林 肯
有鉴于公元1 862年9月22日,联邦总统已公布了一项宣言,包含如下内容,即:
自公元1 863年元月1日起,任何一州或州内指定地区要是仍蓄有奴隶,当地人民将被视为反叛合众国政府。一切被蓄为奴的人应获得自由,并永享自由。合众国政府,包括陆海军当局,承认并维护上述人员之自由。对于此种人或其中任何一人为争取实际自由而作的努力,不采取任何压制行动。
从上述的元月1日起,总统将认定并宣布那些为反叛合众国政府的州或州内地区。其他各州及当地人民如于该日确有由该州多数合格选民选出的代表真诚地参加合众国国会,倘无其他有力之反证,该州及其人民将被确认为不反叛合众国政府。因此,我,合众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值此合众国政府及其权威受到武装叛乱反对时期,依据合众国陆海军总司令的职权,为剿灭上述叛乱而采取适当与必需的军事手段,在此公元1863年元月1日,于上次为此目的而发表之宣言满100日之际②,正式宣布并认定下列各州、州内地区及其人民反叛合众国政府,即:
阿肯色州、得克萨斯州、路易斯安那州(以下除外:圣伯纳、帕拉奎明斯、杰弗逊、圣约翰、圣查理士、圣詹姆士、阿克森、阿森姆逊、特里本、拉孚切、圣玛丽、圣马丁和奥尔良各教区、新奥尔良市)、密西西比州、亚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南卡罗来纳州、北卡罗来纳州及弗吉尼亚州(除指定为西弗吉尼亚的48个县以及柏克莱、阿康玛克、诺斯汉姆顿、伊丽莎白市、约克、安公主与诺福克,包括诺福克市及朴茨茅斯市)。明确规定,对上述除外的各地区目前保持本宣言公布前之原状。
根据上述目的及我享有之权力,我正式命令并宣布,在上述指明的各州及州内地区,所有被蓄为奴隶的人,从现在起,获得自由,并永享自由。合众国政府,包括其陆海军当局,承认及维护上述人员之自由。
我在此责成上述宣告获得自由之人员,除必须之自卫,应避免使用任何暴力;同时劝告他们,只要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忠实工作,取得合理的薪金。
我还要宣布周知,上述人员如条件符合,可为合众国征召入伍以警卫堡垒要塞、据点兵站及其他地方,亦可在各种军舰上服务。
我真诚地认为,这是一个正义的行动,此行动由于军事之必需,为宪法所认可。我要求人类判断此行动时予以谅解,请求全能上帝慈悲赐福。
①选自孙宏良、金瑞德编《改变人类命运的八大宣言》 (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 ②[满100日之际]从1862年9月22日到1863年1月1日是1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