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薯片是1853年美国纽约州萨拉托加的一家温泉宾馆首创的,发明薯片的是一个名叫乔治·加林的人。
那时候,一些有钱人经常到该温泉附近一个叫月亮湖的酒店去度假。那里有一个叫乔治·加林的印第安人在厨房做大师傅。当时流行的马铃薯吃法跟今天不同,马铃薯片切得比现在的要厚得多,口感更类似于今天的薯条,而且不放盐。
一天,乔治像平常一样在厨房做菜。有一位客人几次要求他把马铃薯切得再薄一些,炸的时间再长一点。乔治脾气很坏,他决定给这个讨厌的食客一点颜色看看,于是把马铃薯切得非常薄,炸得又脆又卷曲,然后又加了盐。他想这下那个客人一定会很倒胃口。结果那个客人居然非常满意,而且还赞不绝口地又叫了一份。
从此,炸薯片成了该餐馆的一道名菜。几年后,该餐馆又对薯片进行了包装,以方便顾客带走食用。当然,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薯片产量极为有限。
到了20世纪20年代,推销员豪·文利用汽车把薯片运到美国各地。1961年,他成立了薯片公司并大力推销他的薯片,从而使薯片逐步在全世界流行起来。如今美国每年要消费掉37万吨薯片,薯片成为了美国的第一快餐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