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桶定律”与团结合作
在狼的团队当中,狼队整体力量的大小,能力强的那只狼并不能决定斗争的成败,而最终的成败取决于最弱的那只狼。在狼群里,虽说有一些狼非常的出众,但是它们还是不忘合作精神,它们明白只有狼群台作起来,才能夺得最终的胜利。
“木桶定律”讲的是一只木桶盛水的多少,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板,而恰恰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木板。同时,一个木桶的容量,不仅取决于最低的一块木头的长度,而且还取决于每块木头相互之间配合的紧密程度。因此。人们把这一规律总结为“木桶定律”或“木桶理论”。
在木桶的木块之间,如果两块木头之间不能紧密配合,一旦出现了裂缝,这个木桶的容量,就取决于这个裂缝的高度。
如果多块木头之间出现了裂缝,就是一只漏桶,这也叫“漏桶原理”。
这就是说任何一个组织,可能面l临的一个共同问题,即构成组织的各个部分往往是优劣不齐的,而劣势部分往往决定整个组织的水平。
根据这一核心内容,“木桶定律”还有三个推论:
其一,只有桶壁上的所有木板都足够高,那木桶才能盛满水;如果这个木桶里有一块木板不够高,木桶里的水就不可能是满的。
其二,比最低木板高的所有木板的高出部分都是没有意义的,高的越多、浪费越大。
其三,要想提高木桶的容量,就应该设法加高最低木板的高度;这是最有效也是唯一的途径。
对这个理论,初听起来你或许会怀疑,最长的怎么反而不如最短的?继而就会表示理解和赞同。确实,‘木桶盛水的多少,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最长的木板,而是那块最短的木板,因为水的界面是与最短的那块木板平齐的。
与“木桶定律”相类似的还有一个“链条定律”:一根链条跟它最薄弱的环节有着相同的强度,链条越长,就越薄弱。
你就会很容易地发现这两者的共同之处,它们所讲的是任何一个组织都可能面临的问题:构成组织的各个部分往往是源于优劣不齐,而劣质的部分往往又决定整个组织的水平。
“最短的木板”与“最弱的环节”都是组织当中有用的一部分,只不过它比其他部分稍微差一些,你不能把它们当做烂苹果一样地扔掉。也就如同你可以清除一个屡屡犯错误的“害群之马”一样,你只能对办公室里随处可见的浪费与低效率的现象束手无策。
想要完全克服最薄弱的环节是不可能的。按照“木桶定律”,我们的薄弱环节就必然存在,而且永远都存在。
一根链条总会有一节比其他的环节要薄弱一些,尽管它可能比另一根链条中的任何环节都强。强弱只是相对而言的,因此也是无法消除的。
问题在于,你容忍这种弱点到什么程度。如果它已成为阻碍工作的 “瓶颈”,你就不得不有所动作了。
在团队的合作中,团体的合力不仅取决于能力最差的那一面,而且还取决于团体之问每个成负之间的合力程度。
当配合程度十分好时,就会产生“1+1>2”的团体效应;当成员之间无法配合,是一盘散沙时,整个团体就毫无战斗力;当成员之间相互矛盾时,团体的合力为零。
有人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七八只黄蜂同时关进一个密封的小木箱里,几天以后将它打开,发现木箱的四壁,分别多出了七八个小洞,每个洞里各有一只死去的黄蜂。
而这些小洞,最浅的也超过了木板厚度的一半。也就是说,只要这些黄蜂在危急关头能够团结合作,每一只都在同一个位置轮流钻上一段,那么完全可以轻易钻透木箱,化险为夷,走出绝境。可遗憾的是,它们只顾各自逃命,最后全部命丧黄泉。
多少成功和失败的企业案例都已做出了证明:一个企业要想获得持续发展,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没有团结奋进的企业文化,没有团队合作的精神是根本不行的。团结就是力量,尤其在企业生死存亡关头就更为重要。
对于“木桶定律”的应用,我们可以先对它所应用的对象做一个明确的分类。“木桶定律”的应用对象,可以分为组织与个人两种。
在这里,我们将主要谈到“木桶定律”与团队精神,因为团队精神是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团队建设也是组织与个人互动的过程。
“木桶定律”能够启发我们对团队建设重要性的思考。
在一个团队里,决定这个团队战斗力强弱的不是那个能力最强、表现最好的人,而恰恰是那个能力最弱、表现最差的落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