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错误辩护(一)

不为错误辩护

 在生活中,犯错误是难免的。有人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也有人对自己的错误百般抵赖。前者认为:如果自己错了,就迅速而真诚地承认,承担错误的后果,及时纠正这些错误,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而后者明知道自已错了,却死不承认,这样的人,不仅得不到他人的谅解,自己也不会得到进步。

 在生活中,谁都不可能不犯错误,关键是对待错误的态度。主动承认错误,勇于承担错误的责任,进而积极采取弥补和改正错误的行动,这是正确的态度。可是,有一些人则反其道而行之:不肯承认错误,万般寻找托辞,死不承担责任。有些人甚至到了睁眼说瞎话或者胡搅蛮缠的地步,千方百计地要把责任推出去,或者把其他人拉到错误中来。这样的人,态度尚且未能解决:当然也就不会有后续的行动步骤了。

  不肯面对错误,不外两种原因。其一是怕丢面子,赢得起输不起,因此,有时候不仅是不肯承担错误的责任,甚至是根本就不承认事情做错了。其二是怕承担责任,进而给自己造成各方面的损失。其实,是谁的错、谁该承担责任,总会水落石出的,托辞是不可能推卸掉责任的。既然如此,倒不如主动承担责任,这样做也许在经济等方面会受到损失,但在人格上,你却是赢家。至于面子,其实大可不必担忧,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反倒会为自己的形象增添光彩。

  芝加哥的医学专家玛威尔逊说:“我宁愿让一个人犯错误,而不喜欢他为自己的错误找托辞来回避责任,只要他第二次不犯同样的错误。托辞是一种危险的东西,容易使人养成很坏的习惯。一个从不找托辞逃避责任的人,虽然工作不一定都做得很好,但他总是会尽力地往好的方面去做。”

  卡耐基也说:“若能抬头承认自己的错误,那么错了也能有益于你。因为承认一桩错误,不仅能增加周围人们对你的尊敬,而且能增强重新认识自己的能力。”

  同样,比尔·盖茨也有一个基本观念:如果你不愿意从错误中学习,你便会千方百计地掩饰错误。如果你对自己负责任,就应该勇于认错。

  说起来,面子对于大人物也许更要紧,但偏偏是那些卓有成就的大人物,却不吝于承认错误。也许,他们之所以伟大,就正在于能够勇敢面对错误吧。

  还是在纽约警备团第18中队当队长的时候,罗斯福就表现出了不怕承认自己所犯错误的这种高贵的品性。

  曾经和他同事的一个中尉说:“当罗斯福带队练操的时候,他常常会在中途喊一声:‘停一下!”’中尉回忆说:“他边喊,边从裤袋里拿出一本教练手册来,当着全队所有人的面,翻到某一页,找出他所要找的内容来,认真读一遍,然后对我们说:‘刚才我做错了一点,本来应当是这样做的。’像他这样极端诚恳的人实在不多。

有时候,对他的这种行为我们常常忍不住要笑出声来。”

  在当纽约市市长的时候,在一次更为严重的情形中,罗斯福也显示出了这种特性。经过他提议和努力的一个议案在国会通过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判断错了,于是立刻站出来勇敢地承认自己的失误。

  “我感到很惭愧,”他当着国会议员的面承认说,“当我极力赞成这项议案的时候,我当初确实是有 二点隐衷的,我不应当这样做。而我之所以会这样,部分原因是我的报答之心,部分是依从纽约人民的意愿。”

  从这里我们看出,寻找托辞为自己开脱,并不是罗斯福的习惯。相反,他能直率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尽量去纠正它。像他这样异常坦白的人,是令人钦佩的,也是值得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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