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只有做到赢“理”不失“礼”,才能征服对方的心,从而收到最佳效果。抗美援朝时期,一位美国记者采访周恩来,看到他使用美国派克钢笔,趁机借题发挥:“请问总理阁下,你们堂堂的中国人,为什么还要用我们美国生产的钢笔呢?”提问显然不怀好意,可是周恩来却依然笑容可掬,彬彬有礼地说:“提起这支笔呀,那可说来话长了。这不是支普通的笔,是一个朝鲜朋友抗美的战利品,作为礼物送给我的。我无功不受禄,就想谢绝。哪知那朋友说,留下做个纪念吧!我觉得有意义,就收下了这支贵国的钢笔”。周恩来的话,绵里藏针,有理有礼,美国记者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又有哑巴吃黄连之苦衷。
中国古人云:“言不在多,达意则灵”、“善辩者寡言”。抛开枝蔓,击中要害,即使只言片语,也能起到作用。反驳不是辱骂和恐吓,辱骂、恐吓看似气势汹汹,然而绝达不到有效反驳的目的,从心理学角度看,受辱骂、恐吓的人往往会产生一种反抗心理,因而很难倾听别人的意见。语言的攻击力和威慑力,归根到底来自于语言的真理性,来自于语言的准确性与鲜明性。更何况辱骂和恐吓,是一种伤害对方人格的粗鲁行为,是非常失礼的。
辩论中立场要鲜明、态度要严肃、语气要坚定,以使对方明确己方的观点,重视己方的意见。同时,要坚持让事实说话,话才更有力度。日本日铁公司曾按某项协议给宝山钢铁厂寄来一箱资料,原谈好寄六份,寄来的清单上也写六份,开箱一看却只有五份,于是双方再度谈判。日方坚持说资料装箱时经过了几关检查,绝不可能漏装,只可能是途中散失或开箱后丢失,且语气强硬、不容争辩。我方代表立即针锋相对地说:“很抱歉,事实是开箱时有不少人在场。开箱后立即清点,经过多次核实才向贵方提出交涉的。现在有三种可能:一是日方漏装;二是途中散失;三是我方开箱后丢失。如果途中散失,外面的木箱应受损坏,现在木箱完好,这一可能应当排除。’如果我方丢失,那木箱上印的净重应当大于现有资料净重,而事实是现有五份资料的净重与木箱所印净重正好相等,因此我方丢失的可能性也应排除。剩下只有一个可能,即日方漏装。”这番辩论语有理有据、逻辑严密,而且处处让事实来说话,收到了良好的言语效果,不仅辩论获胜,而且做到了有理又有礼。
3.委婉拒绝
在谈判过程中,往往会碰到这样的事:对方向你提出要求,希望你能同意,然而面对有损于己方利益的要求你又必须拒绝。拒绝也是有礼仪要求的,那就是要采用 些巧妙而委婉的拒绝方式,设法不让对方或自己陷入紧张状态之中,使对方能比较痛快地接受这一信息。
拒绝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是诱导否定。在对方提出问题之后,不马上正面回答,而是先讲一点理由,提出一些条件或反问一个问题,诱使对方自我否定,自动放弃原来提出的问题。如1972年5月美、苏关于限制战略武器的四个协定刚刚签署,基辛格在莫斯科一家旅馆里向随行的美国记者团介绍情况,当他说到“苏联生产导弹的速度每年大约250枚”时,一位记者问:“我们呢?我们有多少潜艇导弹在配置分导式多弹头?有多少‘民兵’导弹在配置分导式多弹头?”基辛格回答说:“我不确切知道正在配置分导、式多弹头的‘民兵’导弹有多少。至于潜艇,我的苦处是数目我是知道的,但我不知道是不是保密。”记者说:“不保密”。“不保密的吗?那你说是多少呢?”记考愣了一下,笑了。这就是用诱导的方法,诱使问者陷入了自我否定之中,解除了回答之难。
二是肯定后转折。先肯定对方的说法,再转折一下,最后予以否定。肯定是手段,转折一否定是目的。先予肯定,可使对方在轻松的心理感受中,继续接受信息。
尽管最终是转折了,但这样柔和地叙述反对意见,对方较易接受,在交际谈判中,这种拒绝法是颇为有效的。
拒绝别人,在交际中是一种逆势状态,必然在对方心理上造成失望与不快。拒绝的语言要求就是把由于拒绝回答造成的失望与不快尽量降到最小。这样,即使自己能从无法回答的困境中解脱出来,又使对方能在和谐的气氛中接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