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回娘家
回娘家,必须是男女双方一起去,故又叫“双人返”。通常说的“做客”,是指婚后第一次回娘家,时间最早是在婚后的第三天,但最迟不得超过四个月或六个月,普通的都是两个月左右。
这时新郎必须带着礼品,通常是拿果子、礼饼或外粘砂糖和芝麻的糯米饼。回来时女家的答礼,是让女儿带回“米糕” (用糯米饭加砂糖上面插美人蕉花)和“桃”(桃形的面饼)到婆家。
就新娘的娘家来说,由于这是第一次招待新婚女婿,所以要把女婿介绍给全体族人见面,并且寒暄致意,随后开设酒筵款待。
在新郎到达岳父家的当天,要分别赠送岳祖父母、岳父母、舅子、姨妹、与侄辈等人以红包,钱数的多少随每人身份的不同而不同。
新娘回娘家“做客”,距离不太远的,都是上午出发,赶到娘家吃午饭,尽量在当天晚上回到婆家,这是因为民间有句迷信话:“暗暗摸生查哺(天黑回来,比较有生男的希望)。”不过也有的新娘在娘家一连住上几天,回来时是由新郎的弟弟或妹妹接回去。新娘在回婆家时,还要带着“领路鸡”,此外还必须赠送一些娘家的土产,其中包括根叶齐全的“甘蔗”两根和橘子、香蕉、果子等等。
新娘从娘家带回的“领路鸡”必须是一公一母两只小雏鸡,顶多也只能拿两三个月大的半大鸡,到婆家以后绝对不能杀了吃,要好好饲养长大,生蛋以后要继续用来繁殖。甘蔗固然可以吃,但是必须留下一部分栽种,以便继续繁殖,象征以后子孙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