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财运的断法
第一节 财运的论述
1、测求财,财为利,子为源,二者均为用神,以兄弟爻为劫杀,父为绝源杀,此二者同时兼看。
2、世乃一卦之主,又为求财之人(代占同),应为所往之地(开店为伙计、顾客),均不可宜旬空月破。
3、卦值六冲,反吟、伏吟,对求财不利。
4、子虽为求财之源,但不可大多,多则杂,杂则乱,也不利求财。持世也不宜发动,旺财。旺世则许得。
5、财持世有望,但也不可大多,太旺,太多宜世居财方可得,不然也主无财。
6、官虽为护财之神(因见克财,官可克兄),但宜静不宜动(兄动不在此例),动则耗财。更不宜官鬼持世,持世主祸,(九流术士、官府公门之人不在此例)。
7、父母乃辛苦之神,持世求财须幸苦所得(开车,驾船者,不在此例),父持世,财太旺,反遭财害。
8、兄为劫财之煞,不可持世。凡遇兄弟爻持世,求财宜合伙,切不可贪心,属财未财去之象,并有口舌之侵。
9、兄持世,财临日月旺而伏世下,可求财。
10、集资入股求财:世应不宜临兄、鬼,应爻居鬼为奸诈之徒。
11、索债:先察应爻,应爻亡人不在,应爻克世账难收,应爻居鬼想赖账,应爻居兄无财还,财值空亡账难收,世爻居鬼须上诉,应爻生世账易讨,世应同人(兄弟)连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