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象

二、本象

  (一)(远取诸物)

 乾为马 物性马最健,得阳刚之精,昼夜不眠,房星为天驷七星之次,七星为马,于辰为午,故马为火畜。蚕马首龙精,故马蚕同气,在天为龙,在地为马,皆乾行也。

 坤为牛 牛性柔顺,属上属阴,不动即眠,起先后足,与马相反。牛为大物,故物从牛,坤备万物,故以牛象之。

 震为龙 乾变震为长子,龙雷同类,龙马同种,马八尺以上曰龙。龙阳物而生于纯阴之地,震象也。

 冀为鸡 鸡善伏,九家曰,应八风也。风应节而变,变不失时。鸡时至而鸣,与风相应,故有风疾者禁食鸡。鸡将鸣,必动股振羽,故曰翰音。

  坎为豕 豕水畜,传言星斗散精为彘,斗星坎地。朱氏曰,亥为豕者直室也,坎之所自生也。

 离为雉 雉文采象离,朱氏曰,雉方伏时,东西风则复,南北风则去而不复,坎胜离也。卜楚邱论明夷之廉曰当鸟,鸟者朱鸟也。离之次也。

  良为狗 九家曰,艮止主守御也。良数三,七九六十三,三主艮,斗为犬,故犬三月而生。斗运十三时日出,故大生十三日开目,艮火之精,畏水不饮,而以舌舐。斗则以水解也。

  兑为羊 朱氏曰,兑说也。羊肉狠者,二阳伏于一阴之下也。项氏曰,未为羊而主兑者,金生于土也,土旺则全生。故坤伏必于建未之月。

  此所谓远取诸物也。汉上朱氏曰,说八卦本象也。

(二)(近取诸身)

 乾为首 首为众阳所宗,乾尊在上故为首。虞氏易,明夷九三得其大首,乾三之上也。

 坤为腹 正义:坤能包藏含容故为腹。坤体中虚亦象腹。朱氏曰:坤又为身,为躬。按艮为身,言坤之变良为背,则坤为腹也。

  震为足 震动于下为足。震为乾初,健行故称足。阳起自下,亦足之象也。

  巽为股 正义:股随于足,巽顺故为股也。按足动而股不动,随足而动,故咸日执其随。哭下偶,亦股之象。

  坎为耳 正义:北方之卦主听,故为耳。按坎阳涵阴中,故耳聪于内。肾开窍于耳,肾水竭则耳聋,皆坎象也。

  离为目 正义:南方之卦主视,故为目。按离阴丽阳中,故目明于外。心开窍于目,仍系干肾而见于外,皆离象也。

  良为手 媒艮动于上,故为手。朱氏曰:良止者,动极而上也。震良相反,行者必止,止者必行。疾走者掉臂,束手者缓行。项氏曰:李椿年号逍遥子,作周易传日:一身之荣卫,还周会于手太阴,一日之阴阳,昏晓会于辰时,在人其象为手。按此说最精,证诸内经,与震之为足,合观方见。古圣近取诸身一节之玄妙精微,非仅以表面之动静合卦画之阴阳已也。

  兑为口 郑氏曰:上开似口。正义:尧西方之卦,主言语,故为口。朱氏日:艮为鼻,口鼻通气,山泽通也。

  此所谓近取诸身也。余氏舒芑曰:八卦之象,近取诸身者,六子以反对。远取渚物者,六子以序对。四者易而坎离不易也。

王氏夫之曰:因此见人之一身,无非乾坤六子之德业所著。由此而推之血气营卫筋骸皮肉之络理,又推之动静语默周旋进退之威仪,又推之喜怒哀乐爱恶攻取之秩序,无非健顺阴阳之所合同,而乘时居位之得失吉凶,应之不爽。君子观象玩占,而于疾眚之去留,言行动作之善恶,皆可因此以反躬自省而俟天命。按六十四卦,上下往来,象之变化无穷,要皆以大象本象为准,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者也。初学观象,首宜反覆研求,必得其会通,而后始有变化之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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