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五行旺衰
一、五行:金、木、水、火、土。
二、五行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三、五行相克: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
四、五行生克制化: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水赖金生,金多水浊。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多水缩。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变。
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多水热。火能克金,金多火灭。金衰遇火,必见销熔。火弱送水,必为熄灭。木弱逢金,必为砍折。水弱逢土,必为淤寒。土弱逢木,必遭倾陷。强金得水,方拙其锋。强水得木,方泄其气。强木得火,方化其顽。强火得土,方止其焰。强土得金,方制其害。
五、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阳干:甲、丙、戊、庚、壬。阳年生人:男为阳男,女为阳女。
阴干:乙、丁、己、辛、癸。阴年生人:男为阴男,女为阴女。
六、十天千方位:
甲乙属东方,丙丁属南方,戊己属中央,庚辛属西方,壬癸属北方。
七、十天干所属五行:甲乙属木,丙丁属火,戊巳属土,庚辛属金,壬癸属水。
八、十天干所属五行与阴阳:甲为阳木,乙为阴木;雨为阳火,丁为阴火;戊为阳土,己为阴土;庚为阳金,辛为阴金;壬为阳水,癸为阴水。
九、天干五合: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
十、天千冲克:甲庚冲,乙辛冲,壬雨冲,癸丁冲。丙庚冲。丁克辛,甲克戊,乙克己,戊克壬,己克癸。
十一、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阳支:子、寅、辰、午、申、戌。阳年生人:男为阴男,女为阳女。
阴支:丑、卯、巳、未、酉、亥。阴年生人:男为阳男,女为阴女。
十二、十二地支方位:寅卯辰属东方,巳午本属南方,申酉戌属西方,亥子丑属北方。
十三、十二地支所属五行:亥子属水,寅卯属木,巳午属火,申酉属金,辰戌丑未属上。
十四、十二地支所属五行与阴阳:
子为阳水,丑为阴土,寅为阳木,卯为阴木,辰为阳士,巳为阴火,午为阳火,未为阴土,申为阳金,酉为阴金,戌为阳上,亥为阴水。
十五、十二地支与生肖: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
十六、十二地支与月建及代号:
正月建寅,为寅月、端月,孟春。二月建卯,为卯月、花月,仲春。
三月建辰,为辰月、桐月,季春。四月建巳,为巳月、梅月,孟夏。
五月建午,为午月、蒲月,仲夏。六月建未,为未月、荔月,季夏。
七月建申,为申月、瓜月,孟秋。八月建酉,为酉月、桂月,仲秋。
九月建戌,为戌月、菊月,季秋。十月建亥,为亥月、阳月,孟冬。
十一月建子,为子月、冬月,仲冬。十二月建丑,为丑月、腊月,季冬。
十七、十二地支相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之刑。未刑丑,丑刑戌,戊刑未,为“恃势”之刑。子刑卯,卯刑子,为“无礼”之刑。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为“自刑”之刑。
十八、十二地支相冲:子午冲,丑未冲,寅申冲,卯酉冲,辰戌冲,巳亥冲。
十九、十二地支相破:子酉破,午卯破,巳申破,寅亥破,辰丑破,未戌破。
二十、十二地支相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二十一、十二地支相合:
1.地支六合:子丑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巳申合水,午未合火。
2.地支三合:申子辰合水。亥卯未合木,寅午戌合火,巳酉丑合金。
地支三合在五行中没有土的原因是,水、木、火、金四行都要依赖土才能形成格局,这就是万物都归藏于土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