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官倒”

在上海主持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工作会议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张思卿副检察长说,第一是“官”。有行政权力;第二是“倒”。为牟利进行倒买倒卖。主要特点是把计划内的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商品转为计划外,进行倒买倒卖。当前查“官倒”案件,主要应抓住4个重点:1、倒卖原材料。包括钢、铝、铜、锌等重要生产资料;2、倒卖汽车、彩电;3、倒卖烟等专卖商品;4、铁路部门利用车皮非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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