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 柳夕良 编译
拳击(boxing)在欧美及日本等国是一项热门运动。200多年以前,拳击运动在英国就很盛行了,不过那时的拳击比现在要野蛮、残酷。因为当时还没有比赛规则,无章可循,而且拳击手在比赛中也不戴护套,一次比赛双方常要打上四、五十个回合,许多人因此而被击伤,甚至搭上性命。直到1860年,英国的昆士伯利侯爵为拳击比赛制定了规则,并定名为拳击。拳击运动才逐渐走向文明。
拳击一开始就是围绕着金钱进行的。拳击手们为击败对方,拼死拼活一心想得到巨额奖金,因此很早以前,人们便把拳击手称之为“奖金争夺者”。比如在1882年的美国,力大过人、动作迅猛的约翰·L·苏利温赤手空拳击败了帕的·罗安,获得巨额奖金。1889年在锦标赛中他又击败了太克·基安,获得了325000美元和一条钻石带的奖赏。那时他的崇拜者竟选他进国会。但是苏利温的结局却很悲,他曾被打断过右胳膊。当他被加里弗尼亚的年轻选手詹姆斯·柯伯特击败后,声誉扫地,一蹶不振,从此销声匿迹。拳击运动的残酷众所周知,拳击手身世大多很凄凉。
在英国拳击史上有许多传奇式人物,丹尼斯·蒙德桑是其中之一。他1764年出生在英格兰。正是他把一项无章可循的奖金争夺活动变为了一项有章可循的运动,把科学引入了比赛。他十四岁一举成名,成为技艺娴熟的拳击手。1790年在比赛中曾两度失利的丹尼斯在第三次比赛中击败了汉姆弗利斯,从而登上了英国拳击冠军的宝座,获得了重金。以后他露一次面就要收100英镑。但是当他被一位叫杰克森的拳击手击败后,名声一落千丈,最后因无力偿债被打入班房,坐牢抵债,1836年在贫因中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