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贵芬
武舞、武艺、武术三者概念是否相同?笔者认为有必要弄清三者的概念及其产生的原因。《武林志》电影公映后,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说扮演东方旭的北京武术队教练李俊峰的武艺高强。有的说他武术练的不错。也有的说他武舞演得好…等等。记得在一次某省级武术比赛中,有的教练、裁判、队员、观众在交谈及评论中,也有这种概念不清的现象。有些杂志、报刊也存在类似的情况。笔者查阅了有关武术理论及体育历史资料,认为“武舞”在我国起源很早。原始的体育活动就有“武舞”,当时某些人从生产劳动和战争实践中累积起来的狩猎技能和军事战斗技能,以及被看作是勇猛、有力、灵活等征象的某些动物的动作,就成了在古代唤作“舞”或“戏”的运动形式的主要内容。如原始社会的“百兽舞”。后来的“五禽戏”、“象形拳”即是这种体育运动的延续和发展。夏、商、西周时,就从“武舞”训练军队。
《山海经·海外西经》记载:“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比舞九伐。”是说夏启在大乐的原野上指挥人们练习“九伐舞”(九伐即一击一刺为一伐,也就是互相击刺九个回合)。到周武王伐纣时则“前歌后舞”。可见“武舞”就是用于打仗的武器各种击刺操练动作和鼓舞军心的音乐和集体练武动作。这就是“武舞”的完整含意。“武舞”在军事的发展过程中,有动作的编排、布局、结构等创作技巧,使其逐步地形成了武术套路形式的体育运动。“武舞”的不断发展,丰富了后来的武术套路运动的内容和形式。
“武艺”则是奴隶社会有关军事斗争需要的技艺。在《诗经·秦风》中有“王于兴师,修我戈矛”,“王于兴师,修我矛戟”。反映当时兵器主要有戈、矛、戟,还有斧、箭等。西周后有剑、刀、戟、弩等。对使用这些兵器技能的提高,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就是“武艺”发展的基本线索。“武艺”看来是从身体活动技艺的广泛意义上而言的。它的范围较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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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是用于攻防击技和强体、防护的技术而言。关于武术的概念,已有几种提法。有的说“武”是勇武有力,“术”是技术艺术,二者合称武术;有的论述武术是打的技术;有的认为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攻防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的相互变化的规律编成徒手和器械的各种套路。笔者认为后者较为全面。也就是说这才是武术完整的含意。 可见“武舞”、“武艺”、“武术”三者的含意是有区别的。但三者是相互联系的,“武舞”是“武艺形成或发展的前身和基础”。“武艺”的内容较“武舞”多而复杂。范围更为广泛。“武术”则是“武艺”分野的一个部分。“武术”向精、高、深三方面发展,立于健身防身,为当时的政治经济服务。故“武舞”、“武艺”、“武术”三者的内容不可混淆,顺序更不能颠倒。在报刊杂志陈述、评价或谈论武林旧事时,一定要根据当时的社会历史时代而适当用词。不可张冠李戴,一概而论。至于“武艺”与武术的分野,则是在春秋战国后才开始的,武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完善。形成多种流派拳种。它是我国各族劳动人民在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社会实践中不断积累和丰富发展起来的一项宝贵文化遗产。(作者通讯处,新疆警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