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洪敦耕
笔者所要谈的竞技武术,指的是1949年以来,国家体委把武术列为运动竞赛项目,因而产生的一系列武术新教材。国家体委审定的称规定套路,比赛时运动员自编的称自选套路。这些内容,以运动技术为重点。在动作难度方面,大大超过传统的套路。运动员为了在比赛时取得高分,往往在套路中加上体操或舞蹈动作,以达到形象美、质量高难度大的要求。因此,武术原有的攻防意识有所淡化。当然近年来开展的散打擂台对抗赛则为例外。
竞技武术,也可称为学院型武术,因为自六十年代始,我国不少高等体育院校,如北京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等都相继开办武术系或武术专业学生经四年系统训练毕业后,成为新一代的武术人材。他们分散到全国各地从事武术工作,或当教练,或当裁判,对武术的开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这批由国家培养的武术人材,具有较高的文化科学知识,善于吸收国内外有关武术的先进经验,所训练出来的运动员,技术水平都比较高,部份武术运动员进入影视界,成为武打明星,名扬四海。他们也有不少成为武术理论家,撰写论文,著书立说,成为中华武术的骨干。
传统武术,也可称为民间型武术,它的历史最为悠久,大多数流传于乡村。例如河北的沧州、福建的泉州等地,都是著名的武术之乡。他们以父子或师徒关系世代相传。收徒时仍然按照旧的传统习俗,即烧香磕头,送门生帖、拜关帝、拜祖师,然后放炮请客。有的门派还有掌门人,论资排辈。它与学院型武术的师生关系大不相同。
民间型武术传授的内容,基本上是按各个门派原封不动地继承下来。不可以轻易改动,否则就有“欺师灭祖”之嫌。原封不动即标榜为“正宗”。由此可见民间武术在技术上偏于保守。不是得意门生,很难得到“真传”师父往往要留一手。正如拳谚所谓“十步留一步,防备徒弟打师父”。民间拳师的文化科学知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唸过几年私垫;有的出自武术世家,有的目不识丁,也有的自学成才。他们除精研武术之外,一般都兼有其他特长。如山、医,命、相、卜五术,其中又以精通跌打伤科为多数,形成所谓武术伤科流派。有的民间拳师,浪迹江湖,卖艺为生,兼通杂技、魔术等技艺、有的开馆授徒,又兼教醒狮功夫。多数拳师信奉佛教、道教或其他宗教,又往往把这些教义传给徒弟,使武术与宗教又产生血肉的联系。因此,在民间流传很多传奇式的武林故事。而竞技武术就不可能存在这些问题。
如上所述,民间型武术十分复杂,是否可以把它斥之为封建残余,而加以禁绝呢?愚见以为不可。盖民间所流传的诸技百艺,在“自然淘汰”的客观规律下,有它自己发展的轨迹。自生自灭,天演使然。政府部门只要约束民间拳师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即可,不必事事加以制止
至于竞技武术与传统武术哪一种好?不能简单地下定论,因为两者各有特色。国家体委有鉴于此,已对传统武术制订一套评分方法,这样,可以鼓励民间型武术的发展,这种方针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