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岳云 张胜利
剑,是中国武术短器械之一,历史悠远。早在四千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已有了剑器的雏形一一一种出土的用细长石薄片嵌入兽骨两侧,仅有二,三寸长的“石刃骨剑”。传说剑是上古时代炎帝后裔蚩尤制造的。它到底产生于什么年代?可惜在古文献中“不甚详录”,“刀剑之由出久矣,前王、后帝莫不铸之。”(见陶弘景《刀剑录》)从1956年至1957年陕西长安张家坡第206号西周墓中,出土的一把不到一尺长的青铜剑来看(图1),可以断定,剑是随着冶金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大约创制于殷末周初之际,距今已有三千多年了。
早期的青铜剑形制短小:一般都是圆柱形的剑茎,凸起的剑脊;40厘米左右的长度。有的剑在剑茎上装有剑首,有的则无。主要用来防身卫体。只有当近战肉搏厮杀时,才用来劈砍(类似军刀的用法),或者用于刺杀。
春秋战国时,江南水乡之地的吴,越、楚三国争霸天下。由于实战的需要,逐渐淘汰了那种适应于北方平原作战的四轮战车和长柄兵器,被手执短兵器的步兵和水军所替代,剑便成为近战格斗时的一种常规武器了。从河南山彪镇出土的水陆攻战纹铜鉴和成都百花潭出土的铜壶上,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装备了剑的步兵或水军形象的图纹(图2)。故吴、越两国,特别重视剑的生产,聚集名师巧匠,冶铸出许多“陆斩犀兕,水截蛟龙”的名剑。有名剑师欧冶子为越王勾践铸造的五把名贵宝剑。其中三剑名为湛卢、胜邪、鱼肠曾作为战败国越国向战胜国吴国求和的献礼。后来,湛卢剑被楚王获得,吴王为了夺回宝剑,竟派将发兵攻打楚国。解放后,就曾连续出土了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及其太子的佩剑。其中勾践剑通长55,7厘米,剑宽4.6厘米,剑身装饰着精美的花纹,还有“越王鸠浅自作用检”(“鸠浅”即勾践;“检”即剑)八个错金鸟篆体铭文(图3)。它铸成至今,虽已历经两千四百多年了,但仍锋利如初。1973年,这口剑在日本展出时,曾获得众多参观者的惊叹!
据《庄子·说剑》载说:“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人,日夜相击于前”。斗剑之风盛行。这种“相击”斗剑形式,由于没有完善的护具,致使“国土轻死”,伤害事故经常发生。当时,教育制度规定,凡满15岁的少年都要手执干戈、戚剑等武器进行“舞练”,接受军事教育,“寓兵于乐舞之间”。
到了战国后期,因为实战的需要,剑身的平均长度由50厘米左右而加长至80~100厘米之间,是故称“三尺剑”。在荆轲刺秦王故事中,当“图穷匕现”之际,身佩卫身宝剑的秦王,由于剑长而一时拔不出鞘,只得绕着殿柱逃跑,待惊魂稍定后,方才拔出长剑,把刺客荆轲杀死。
随着剑术的普及,这时剑术理论也有了相当的建树。越女在论剑时曾说:“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为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亦安佚,见之似好妇,夺之似猛虎,示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捷如腾兔,追形还影,光若仿佛,纵横往来,目不接瞬(《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第九)。这里,越女提出了门户的概念和麻痹敌人、出奇制胜的战略战术,还对剑术中的阴阳、内外等矛盾的辩证关系,进行了颇为精辟的分析。
随着冶铁、炼钢技术的发展,铁剑、钢剑相继出现,杀伤力显著提高。《史记·苏秦传》中说:佩上韩国剑师造出的钢剑的士卒“一人当百,不足言也。”两汉三国时期的帝王将相们都十分重视炼剑,因而,剑术盛行,名手辈出。汉高祖刘邦曾自夸“我提三尺剑取天下。”;汉初齐曲城侯张仲,就是一位“以善击刺,学用剑立名天下”的剑术家。魏武帝曹操的“倚天”、“青虹”两口佩剑,均能“断铁如泥”十分犀利。曹丕《典论·自叙》中说:“好击剑,善以短乘长”。即能以短剑和其他长武器进行较量。蜀主刘备曾令人“采金牛山玄铁”铸成八口宝剑,除自用一口外,其余七口都分别赐给了太子、丞相和大将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