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视觉训练
视觉的练习必须是由最初仅能注意到极小部分细微的征兆,一直到能自然而本能地注意到对方整体的动作情形。训练中,必须包含一些短而视力集中的注意力练习,以锻炼快速视物的能力。例如:教练者先伸出一只手的食指,并要求学员集中注意力注视该者。然后,教练者再伸出另一只手置于学员的视线内,并在空中画字母或数字,学员必须能在不改变对教练者前一只手注意力的情况下,就能辨认出字母或数字究竟为何。
为克服“敌”手攻击拳脚于己之面部时所产生眨眼的坏习惯,训练时教练者可用手在学员面前进行虚晃、轻击、戳刺等动作,而这些动作必须在一定的限度内住手。学员需在不眨眼的情况下,保持对教练者所施展的招法之注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