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丑陋与实力无关。琼斯长得不帅,可一口气打到重量级,塔费尔更丑,却终结了琼斯,约翰逊简直没法看了,可他不仅打败了琼斯,还打败了塔费尔。奥特克皮松肉塌,风格也恶心。可人家笑到最后,搂着两条金腰带和全胜的战绩光荣退役。
以貌取人,要不得哟!
好事,也该轮到我莱特撞上一回吧。
肖恩·莫斯利在重赛中再胜霍亚,掠得两条金腰带,然后急冲冲意欲扩展版图。结果摸上老虎屁股,惹了一身臊。莱特就是在那场统一之战中得以扬名的。紧接而来的重赛里,莱特再胜莫斯利,巩固了自己的霸权。
即便是午夜收音机里牛皮吹得天大的“老军医”,也无法将莱特的长相修整成霍亚般的明星水准。莱特的棱角又是那样的无聊恶心,所以,同样是丑,他也不可能像塔费尔那样丑得可爱。看着他的脸,隔夜饭都得吐出来——没办法的事。
但是,莱特无疑反思过不受欢迎的原因,我们看到与莫斯利重赛时,莱特在挨了重击后曾垂下双拳,这分明是麦扬戈附体嘛!只可惜莫斯利一朝被蛇咬,在机会面前反而抽搐了起来,他慌乱地接对手,遗忘了一世英名。
弗雷斯特有过同样的教训,为了让风格不再单调,他跟麦扬戈玩起了对攻,结果,3回合被送上了西天。玩火者,必自焚。莱特,可别过火了。
不过,鉴于这个丑鬼的再一次卫冕,倒是必须承认他有着强大的实力了。
更可怕的是,观众们甚至不敢担保,莱特是否还有更多的秘密武器,当他将全部能量毫无保留地呈献出来的时候,大伙已经瞪直的双眼会不睁得更大、更圆?
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莱特首战莫斯利时表现得非常美,而在重赛中却赢得比较艰难,考虑到莫斯利作为惊弓之鸟留下的心理阴影,对莱特的大肆颂扬是否更应留有余地?
莱特,容我等继续研究研究。
山雨欲来谁主沉浮
堤托登场,必有滚烫的激情喷薄而出。
莱特应敌,隐见连绵的劲道贯穿其中。
堤托VS莱特,水与火的交融、刀与剑的拼争、猛烈与柔和的挤兑、闪电与轻风的角逐。席卷千里和水滴石穿,那一种力量更能代表当今拳坛的巅峰势力?
且看双方各项指标的对比。
力量:这一点相对悬殊,特里尼达德收拾的42个对手当中,有35个被提前抬了出去。即使是熬满全场以点数落败的维塔克、雷德等人,也曾在局间亲吻地板。莱特之所以缺乏王者风范,力量不足也许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大好局势下无法终止比赛无疑是令人扫兴的,莱特的击倒率极为低下,而在最近10场比赛中,只有一个倒霉蛋意外地卧地不起。这足以证明莱特的重拳比起特里尼达德要相差好几个档次。
速度:特里尼达德与莱特都不是那种出拳频率极高、令人眼花缭乱的拳手。但特里尼达德在近距离的发力要更加隐蔽,令人防不胜防。从以往的比赛着眼,快火的侵袭并不能在心理上影响堤托,即使点数落后他也往往不改初衷、步步紧逼并最终翻盘。莱特在面对莫斯利的快拳时也展露了自个的绝活,双拳架紧,密不透风,伺机反击。因此,速度方面对战局的影响会相对微弱。
技术:可以把这场比赛称作:矛与盾的对抗。到底是堤托的矛利还是莱特的盾坚还有待实战验证。特里尼达德的技术特点在于进攻凶猛,具有极强的捕捉战机的能力。对手一旦出现漏洞便有可能遭受秋风扫落叶般的摧残。莱特风格细腻,防守严谨,细敲慢打,韧劲十足,让人在无助中听到全场结束的铃响。特里尼达德点数落后的局面并不罕见,莱特能不能至始至终牢牢制约对手便成了胜负的关键。
步法:步法属于拳击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当然心里有数,之所以另起一栏加以探讨全在于媒体对于特里尼达德步法的微词以及对其面对步法灵活的拳手是否适应的疑虑。我们知道,特里尼达德的环绕步比较别扭,也许,这跟他嗜好搏杀的天性有关。他并不是那种“刺拳+步法”拳风的战士。以攻为守的代价便是技术相对单一。但因此断定特里尼达德在步法灵活的对手面前常常无计可施显然经不起推敲。有一种观点炒得极凶,即在卡马乔“成功”:避免被特里尼达德击倒的噩梦之后,率先验证了特里尼达德不善于对付有着风驰电掣般步法的拳手。此后,“金童”霍亚在比赛前半段成功控制住了特里尼达德的势头,若非判断失误,特里尼达德将必败无疑。而霍亚之所以取得领先优势正在于他拥有绝佳的步法。再后来,“刽子手”霍普金斯一举击溃特里尼达德,同样因为“刽子手”的步法流畅无比。首先:卡马乔虽然打满了全场,但他却不是以微弱的点数失利,三位计分裁判给出的比分分别是119:106、117:109、116:10,特里尼达德优势明显。这完全说明卡马乔的“灵活步法”并不能为他的战绩做贡献。相信卡马乔本人也不会以此为喜,只有抱着打不过的决心亮相的拳手才可能“死得喜气洋洋”。其次,在与特里尼达德的交手中,霍亚虽然取得了前面回合的优势,但别忘了,霍亚在前8回合也仅仅取得1到2点的优势。擅长对攻的霍亚一改以往战术并有所收益,这自然离不开他的精湛技术。但霍亚几乎完全放弃了随后的4个回合,形势判断失误是一回事,畏惧对手的重炮却是更重要的原因。当年的“金童”同样以进攻凶狠闻名,一旦得手便以排山倒海之势淹没对手。面对特里尼达德,“金童”却打得如此保守、谨慎,英雄本色荡然无存。可以肯定的是霍亚非常了解“击倒艺术家”的分量。至于不敌霍普金斯,原因是多方面的,身体条件吃亏,对手赛前的污辱及“911”造成的推延影响了状态等等。将特里尼达德惟一的失
利归结为“不善于对付步法灵活的拳手”显然是草率的。总体来说,特里尼达德的步法不太全面,但并非一无可取之处,为配合进攻而急进的步法不仅快捷、而且相当流畅,全无生硬之感。在且战且退的防守中,特里尼达德的步法也是足够稳健的。莱特的步法比起特里尼达德要优异不少,进退自如,环绕轻松。进逼中配以前手刺拳开路,后撤时双拳牢牢架在头上严防死守,左弯右拐时还可顺势出击。不过尽管莱特的步法更加灵活,但他似乎并不喜欢游动作战,不少时候,他甚至更加热衷于站桩式打法,这也是莱特常被一些二流拳手频频命中及在二战莫斯利中屡次遭遇贴身而上的对手连续重击的原因所在。
身体条件与级别位置:特里尼达德的冠军发源地是次中量级,莱特则在超次中量级一统天下,但双方却在160磅的中量级交手。无论身高、臂长还是体重特里尼达德都不占优势,换言之,莱特拥有更加壮硕的身体条件。不过,特里尼达德在中量级进行了4场比赛,取得了3胜1负3场击倒对手的战绩。莱特初次登陆中量级。能否最终顺利适应这一级别还有待考验。朱达在总结升级教训时把落败归咎于未能进行有效的调整,鉴于朱达在重赛中漂亮地击倒了对手,这一言论也因此具备难以辩驳的说服力。我们知道,德拉·霍亚在挑战无可争议的中量级冠军伯纳德·霍普金斯时曾先与名不见经传的德国小将斯图尔姆进行较量。漂亮男孩”梅威瑟尔在升往超轻量级时,也是先与非一流拳手考雷过招,随后还与更加不堪的布鲁塞雷斯交手。考雷在第三、第四回合打出的可怕重拳证明了梅威瑟尔的理智与先见之明。回顾“漂亮男孩”初涉轻量级便挑选了凶悍异常的卡斯蒂洛,以致打得无比艰难的经历,同样表明适当的调整是必要的。在这方面,特里尼达德与莱特各有短长,谁的适应能力更强便能得到更加良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