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统武术散手竞赛人身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因
人体运动是自然界中最复杂的现象之一,科学地看人体完成一切动作,都是大脑神经活动通过肌肉收缩引起的外部表现形式,这是自然之道。传统武术散手运动亦是如此,我们通过实践可以看到,传统武术散手是由两方面基本构成的;从外看表现为技术动作,也就是常说的招法;从内感觉,其核心是劲力。传统武术散手中人与人的较技可以看做是人体之
间劲力的相互作用,运用劲力达到战胜对方的目的。在传统武术散手中劲力分为刚劲、柔劲以及二力的变化与结合:相应的交手技法分为“刚克”与“柔克”打法,提倡并追求“刚柔相济”的全面打法。劲力是造成交手效果的基本原因,人身事故突出表现在硬碰硬打法方面。互以对方身体为攻击目标,是传统武术散手竞赛不同于其它类运动项目竞赛的特殊点或基本点。
1爆发力是指肌肉在神经系统支配下,以极短的时间、尽快的速度收缩,突然产生的力量。是力和速度的乘积,是快速高强度工作的能力。散手中运用爆发力快速撞击(冲击、打击)对方,也称“短劲”、“寸劲”、“刚劲”,与“发放”相对应亦称“暴打”,拳打、脚蹋、膝顶、肘撞多用此力。根据力的大小等因素不同而效果不同,可使人体产生形变遭受破坏,表现为骨折、脏器破裂、脑震荡等内伤外损。传统武术散手技术就是利用劲力的这些效果来击出、打倒对手击伤、击昏,甚至打残、击毙敌人的。在体育友谊性传统武术散手竞赛中,依据人身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因,竞赛规则把握限制劲法的“度”是一个关键。
2.持续力也称“柔劲、“长劲”、”推力”,是散手中由不接触状态到双方接触时,由于技法本身的特点不产生撞击效应,受力方一般不产生形变,而获得加速度产生位移。在双方较技中一般表现为推动、发出、摔倒、拿住,其运用水平高者,在打、踢中也可以运用持续力,即见输赢而可以做到不伤人。这是传统武术技击中“不顶不丢,引进落空,随曲就伸,顺化避害”打法的科学依据。
通过我们在实践中的探索得知,既要保证对手安全,又要达到制胜的目标,经过正确的训练,可以做到“动急则急应动级可缓随,不仅可以战胜对方,还可以达到生擒活捉、毫发无损的效果。爆发力与持续力的变化与结合即是达此效果的阶梯之一。爆发持续力一般是指贴身发力,即双方发力与受力部位接实的情况下,运用爆发的速度,保持所需要的持续一定时间和运行过程,达到发出、摔倒、制胜的运用劲力效果,是加快的持续力,是发力速度快与作用时间长的复合,可以解决友人对练,体育性友好竟技或对敌实战有所不同的而水平进一步提高,在不接触状态下也可以直接运用爆发持续力,其诀窍在于从出手到挨着对方时是“软接触”,到接实的瞬间,看着是拳打的动作,实际是推力将人“打出”,轻负荷出手发力与大负荷发力无间隙的连接在一起完成,由于速度极快,丝毫没有停顿而运行过程又长,所以把人“打”倒了,可以做到不伤人而战胜对方。
传统武术在发展中,已经具备不伤人而战胜对方的技术传统武术散手竞赛应当引导、提倡、发展不伤人而战胜对方的技术方向,严格禁止伤人而战胜对方的结果。
四、传统武术散手竞赛技术体系
1.传统武术散手训练与竞赛遵循健身自卫的习武宗旨,在互不伤害的前提下,各拳种流派的技击技术都可以发掘进入传统武术散手竞赛中,这是发展和提高传统武术散手运动水平所必需的。
踢、打、摔、拿”是传统武术中各具技击特点和规律的四类技击法。各拳种流派在技法内容上不尽相同、各有侧重或名称叫法不一样,但都脱离不出这几种技击法则广义的范畴。在传统武术散手竞赛中需要对实战武技归纳、优化、简化、精化在继承的前提下,通过实践创新而发展,做到技法全面,落在实战,这应当是传统武术散打技术发展的指导思想。
传统武术散手技法是以人体自然功能和技击规律而产生和发展的。人类进化中上下肢的分工,腿脚主要用于产生移、调整距离,手臂主要用于劳动,更加灵活而善变化,所以在传统武术散手中拳法丰富多彩;而腿比胳膊长又粗壮有力,在适当时机下踢法比拳法威力大:由于“起腿半边空的客观规律,使得摔法又具有优势;由于使用摔法又需要靠近对方,须在瞬间摔倒对方,否则会受到拳、肘、膝、胯打的危险。在体育性传统武术散手比赛中,由于不允许伤人,从技术实施的效果看,打一拳踢一脚凭点数论输赢不易服人,裁判不易操作;摔法使一个站着,一个倒下,在胜负上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但不是完全胜利。只有拿住、制住对方,使对方失去继续战斗能力才是完全胜利,这是武术徒手较技效果上的三个层次。传统武术散手技术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技术整体,发挥了相生相克的作用。竞赛中应当允许“踢打、摔、拿”整体技法全部进入竞赛,这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只有全面展现中国武术散手技术体系、风格、传统性、民族性,才能超越、避免与世界其他流行技击项目的雷同。
2.传统武术散手竞赛应该去掉拳套。综观竞技散打运动从试验初期到现在,主要是硬碰硬打法,选手在拳打脚踢中极易受到伤害,只好采取西方拳击项目带拳套的做法,从思维方式上陷入自相矛盾之中。带拳套不仅影响一些拳法、掌法技术的发挥,还阻挡了拿法的进入,割裂了武术“踢、打、摔、拿”有机构成的技术整体,违背了武术技击规律。不会出现“生擒活捉”将人制住的完胜结果,而只能走向重击读秒伤人取胜的不合理、不安全、不合法的方向,变质为非体育性技击,失去在广大群众中开展的基础。试问地球人谁会认为散打戴的拳套是中国的民族性、传统性呢?拳套不足以保证安全,关键是加上的拳套只能戴在手上,如果说只允许用拳打的拳击项目戴拳套可以减少一点击打力的话,而允许既用拳打又用脚踢的散手项目来说,规则规定只给拳戴上拳套,而威力更大的腿脚却不戴上保护层,说保证安全的话就不能自圆其说了。去掉拳套问题,技击技术上的可行性是基础,法律规定是准绳,规则是转变的机制,需要我们调整思路,转变观念,适应发展的客观要求。
其实传统武术中使用技法的后果有多种:如打(踢)法,可能是“打不着”或“打得着”,在“打得着”里可能是打倒、打伤、打死。在摔法里可能是摔不倒、摔倒、摔伤、摔死。在拿法里可能是拿不住、拿住、拿伤、拿死。在所表现出的后果里均有“度”的概念。“安全第一”原则即是限制伤人、死人的后果。在规则中限制后果,即“踢、打、摔、拿”技法的使用,均不能超过“伤人”的度,这就使散手运动可以取消拳套护具,从而使武术技击技术全部进入散手运动而更加丰富多彩。认为“踢、打、摔、拿”必须伤人的观念是明显错误的,这就堵死了散手能够进入体育比赛的路,而只能用于对敌厮杀,混淆了体育性技击与非体育性技击的性质。这种观念的基本原因之一是技术水平低,即通常所说的“手头没准”。“手头没准”就可以伤人吗?只能说明其还不具备参加散手比赛的资格。如果是以不伤人就不能战胜对方,说明也不具备参加散手比赛的技术资格。在拳来脚往的比赛中,通过对双方功力、技术的判断对比,凭直觉就能知道能否击中对方,击中又会造成什么后果。如果在比赛中求胜心切、“心头渐火”,以致于“杀机顿起”,出重手将对方致伤、致残甚至致死,这就不仅是武德问题,不具备参赛资格,而是故意犯罪了。高雅文明的体育竞技场不是野蛮残忍的屠宰场。“安全第一“决不是轻描淡写人人会说的一句口号,而是促进传统武术散手向更高技术水平发展的重大原则。
从“劲力”角度说,如果使用撞击力的水平达不到“不伤人而倒人”时,应当把撞击力换用持续力,由“点到为止(点到为止没有结果,不能用于比赛)换成“点到不止”,“点到“是不伤人,“不止”是有结果;把踢伤打伤对方限制为放倒或管住对方,这就由限制使用技术手段变为限制攻防的后果,通过提高使用技术的质量,完全可以避免伤害而在训练或竞赛中使用。这就为在广大习武人群中普及推广奠定了基础,使职业化提高成为可能,解决散打运动中职业伤害、高淘汰率、运动寿命短等问题。规定武术各类技击术均可使用,但在训练和比赛中不可伤人,既提高了参赛者的技术水平,又可以使各类技术不会失传。习武者沿此道路训练,到面对歹徒劫匪需要正当防卫时,完全可以使出伤害技术,避免了由于限制使用而平时不练习,到需要时使不出的弊病。就好象射击打靶,练到枪枪十环,并没有打死过一个人,而外敌入侵到了战场上,一枪一个并不是什么难事的道理一样。摔法有较多的防止伤害的技术措施。拿法通过控制某一局部而控制对方全身,达到对方丧失战斗能力而完全取胜,虽然有反关节控制,但采用不硬顶、不较劲、顺化解脱的技术完全可以做到不受伤害,甚至转败为胜。如果参赛者拿住对方后继续施力伤残对方,将面临医生鉴定和裁判员裁定比赛为输、取消资格的惩罚,参赛将完全没有意义,同时还要受到武德的遣责。如果被拿住者不能使用正确的化解技术生顶硬抗而出现自伤、诈伤时,当然也面临医生鉴定和裁判员判输的裁定。
传统武术技击技术完整体系进入散手竞赛,要求去掉不属于武术的、不应该加上的拳套。体育性技击的性质、安全第一的原则必然要限制伤人的“度”。据有关资料披露:俄罗斯武术协会已经在试点以轻打为原则的中国传统武术擂台赛。武术中“柔克打法”进入散手竞赛才能与“刚克打法”共同展现中国武术风格。
在训练和竞赛中允许使用各种技术,同时又规定“安全第一这两者结合在对“度”的要求上是完全可以通过规则实现统一的,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中华武术中丰富的技术内容不至由于不恰当的限制而丢失。才能使习武者发展全面,水平提高,才是真正的“技击”,而高于某些国外项目血淋淋的打斗,更具有高品味的观赏性,提升审美价值观,符合社会文明进步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