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对象无所谓精华、糟粕(一)

程大力

但凡有人问我到底什么是真正的武术?我总是回答:“杀人术”;再深问,我就回答:“杀人艺术”,或“艺术杀人”。我并非耸人听闻也不是故弄玄虚,稍微坦率一些或深想一下,便知事实如此。“格杀”与“搏杀”接近事实搏击”与“格斗”便暧昧一些,“武术”与“武艺”便相当隐蔽了。

我之所以提到这个问题,原因是我想强调武术的本质。简言之,武术就是徒手或手执武器搏杀格斗的方法或技艺。可以说,这就是武术文化形态的规定性,以及与其它文化形态不同的质的差异。这种本质从它诞生起就被规定,无论时间如何推移,无论有多少文明的后起的渗透、依附、派生,武术的本质都是确定无疑的,武术如果真正发生了质的变异,武术就不成其为武术了。

因为武术文化的整体独立存在,因为武术文化的“搏杀”本质,所以也就带来了武术文化在当代以及未来存在与保存的相当困难。

困难之一是:我说中国武术是“搏杀艺术”或“艺术搏杀”,正是惊叹和有鉴于中国民族对自己的武术文化的研究和发展,已经精妙和复杂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武术文化的技术与理论自成完整体系,不仅其整体不可能不应该进入其它文化形态,即便是其部分进入其它文化形态,也因为整体性、有机性、系统性,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具有相当大的困难,这其实也就是中国武术改革为竞技运动的尝试迄今无法成功的原因之一,具体说也就是竞技套路和竟技散手走入困境的原因之一。

困难之二是:武术本质是搏杀术,但冷兵器时代早已经成为过去,在这种情况下,武术的存在和保存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失去了搏杀舞台和基础的搏杀术还能够存在吗?更何况,和平与

文明已经成为人类发展的共识与大势一种搏杀技术的存在,本身就必然遭到质疑,一种以致伤、致残、致死为目的的搏杀术还有理由和必要存在吗?这其实也就是中国武术曾经进行竞技运动化改造的原因之一,具体说也就是竞技套路和竞技散手曾经出现的原因之一。

困难之三是:现代社会劳动分工越来越复杂,自然科学人文科学飞速发展,这使得科学学科与职业专业也形成了越来越分化细密的特点,传统武术的整体太过于庞大笼统的特点,与生产生活的社会现实非常不相适应。但武术的形式功能的复杂多样性和相对完整成型,又恰恰为其它文化形态的扩展扩张,为其它文化形态将其从武术剥离而纳入其体系,甚至为异民族异文化将其从我们武术剥离而纳入其民族文化,提供了绝大的便利。

因为传统武术的将杀本质,因为保存传统武术的困难,因此也就出现了保护传统武术要去其“糟粕”保存“精华”的论调。

我对这种“糟粕”、“精华”论是颇不以为然的,文化就是文化,文化哪里来的这种绝对的糟粕精华之分。在我们没有找到如何保存武术如何开展武术的方法之前,在我们没有准确甄别判定武术什么该保存什么不该保存之前,在我们对于武术的诸多改革没有取得让人信服的成功之前,我们应该对传统武术进行完整的保护。武术工作的重中之重应该是“保护”!武术工作的第一宗旨和口号应该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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