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詹姆斯 科比特
王晋长/编译
詹姆斯·科比特和当时称霸美国重量级拳坛的拳王约翰·沙利文在拳击方面的表现截然不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19世纪末,因为沙利文在拳击场上展现出了拳击的独特魅力,所以,拳击运动开始风靡美国。沙利文嗜酒成性,喜欢争吵,拳头威猛,并以他在拳场上击倒对手取胜的实力,吸引着拳迷的眼球。
科比特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拳手,与沙利文有着不同拳击理念。
科比特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在大学里接受过高等教育,职业是一名银行职员。科比特曾在西海岸的拳击俱乐部中学习拳击技术。
沙利文,和那个时代的很多拳手一样,是在街头学习如何打斗的。科比特进行的绝大多数比赛,都是遵守标准拳击规则,戴着拳击手套进行的。科比特赢得了英俊吉姆、时髦吉姆”和“绅士吉姆”等美名。
1850年前后,沙利文的父母从爱尔移民到了美国波土顿。1882年,沙利文在第九回合击倒对手派迪瑞安,成为徒手搏击重量级冠军。1885年,沙利文在第六回合以点数战胜对手多米尼克麦卡弗里,赢得了标准拳击规则重量级冠军的称号。然而,沙利文进行的大多数拳赛,都是徒手相搏的。在这些徒手搏击的比赛中,著名的赛事有他与查利米彻尔和杰克·基尔雷恩之间的恶战。
在那个年代,很多地方都把拳击比赛视为非法行为。虽然当时容许进行公开的拳斗比赛或拳斗表演赛,但是,那些想参加真正较量的拳手们为了躲避警察:常常被迫撤离到树木繁茂的地段或躲到河面上行驶的游船上进行真正的拳赛。1890年,美国新奥尔良州通过了一项法令。该法令规定,只要拳击比赛依据标准拳击规则来进行比赛的话,则认定为合法的比赛。这意味着要进行合法的拳赛,拳手必须要戴着拳击手套来进行每回合规定时间为三分钟的比赛,并且,要在每回合间休息一分钟。同时,规则规定,拳手被击倒后,裁判员对被击倒者数完十下后,此人仍不能起身的话,则宣布他为彻底的失败。
新奥尔良州的立法为科比特VS利文之战铺平了道路。科比特和沙利文的拳王争霸赛,是历史上第一场拳击手戴着拳击手套进行较量的重量级冠军赛。
1891年,公众批评沙利文逃避卫冕战,所以,沙利文开始确定他和科比特的比赛。这位波士顿强壮男孩接受了挑战,并开始周游世界,大肆宣传他拥有“正直的心”和“随心所欲的拳头”。在1889年7月到1892年9月和科比特比赛之间的时间里,沙利文尽管参加了许多表演赛,却没有打过一场真正的比赛。
沙利文对各方面的指责感到厌烦后,公开表示,要是拳赛能给予胜利者2.5万美元的酬劳,再加上比赛双方各方投注的金额为1万美元赌金的话,他愿和任何挑战者展开决战。这表明拳赛的胜利者可以赢得4.5万美元。但同时也意味着,拳王挑战者如果要和沙利文交战,必须至少要提供1万美元资金才符合参赛条件。科比特与他的经纪人威廉·布雷迪很快筹足了这笔钱,接着,提出挑战王位的申请。
显然,科比特拥有挑战沙利文的资格。科比特曾击败过基尔雷恩、乔伊恩斯基等重量级的顶级高手,并和澳大利亚拳手彼得·杰克逊苦战61回合,打满四个小时,最后打成了平局。
对于科比特来说,和沙利文交战并不是第一次。1891年6月26日,他们俩曾在三藩市大歌剧院上演过拳击表演赛。当时,沙利文正在商业中心区进行巡回表演。沙利文和科比特在幕后经过短暂的会面后,同意进行拳斗。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沙利文执意要求双方比赛时要穿上正式的夜礼服。最后,他们也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