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象形武术的形象美(下)

不过,人们自身对象形武术形象美的感受不同,从而产生了对各种形象不同的联想。武术象形美的产生,也就是说反映的形象,只能是因人而异的间接形象,不是象绘画,照像那样人人都能见到的一致的具体形象,武术象形动作所产生的美感是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而不会是相同 。观看者如此,从师学习者也是如此,正象前人所说的那样:一师传授,百人学之百个样,千人学之则有千个不同。当然,这其中高低程度的区别主要取决于自身的天赋和对武术知识的素养。对不懂武术的人来说,则可能对武术中的什么形象美都看不见。

不能把反映生活的艺术理解为只是象镜子般消极静观地、机械录出事物的原样,一切艺术作为意识形态都要按作者的审美意识去有选择地认识感受。从而选择,概括生活事物,作出创造性的反映,创造出典型的艺术形象,这样,才能激动人心,产生巨大的教育作用。从直观反映事物原来外貌模样来说,艺术常常可能、需要、应该有所变形,这样才能更真实地反映出事物的本质。这种变形并不是拘泥于单纯、琐屑的外表,而是注重于内部的气质、神采,即通常所说的轻形似,重神似。武术中的象形动作,正是对原物形象的高度抽象,而不是对原物形象的具体再现。如果刻意去表现事物形象的外貌,正恰恰不是能发挥象形武术形象美的地方,恰恰是失去象形武术形象美的做法。因为,人,毕竟是人,自己,毕竟是自己,绝不是所反映的事物,况且武术的艺术性还必须绝对地服从于一个前提,那就是武术的技击法。

武术中有很多动作是无形可象的,象形只是武术动作中的一部分。而且,还只是占较少的一部分。即使这少数的象形动作,也只是古人造拳时的触类旁通,但随着武术运动的发展很多象形动作就越细致,越性格化,越脱离事物本身的原形,而只成为一种象征性符号。象形武术的艺术性要求表演者在武术动作之中流露出言语不能尽的深意妙趣,也就是说,武术的外象要与神灵暗中化合,才有陶冶心灵的美感作用。我的老师梁汉勋先生曾在谈及少林五形拳的演练时教导我说:气势神韵居上,外貌形象居下。妙在能合,神在能离。提纲挈领地阐述了象形武术的形、神关系。

对于象形武术的发展,对于前人的成法,历来就有几种态度,其一是墨守成规,守常不变,自称正统、标准。其实标准、正统的本身含义里就包括了牢笼和僵化的成分。他们对于敢于创新的人则斥之曰:离经叛道,不许跨越雷池一步。另一种是浅尝则止,不求甚解,怕吃苦,不愿下精深的功夫,刚入门户,便谓己成,自称无拳不会,喜于编创,自封一家。其实这种人正应了件件粗通,件件稀松的老话。若任启蒙,害人不浅。历来有识的名师、巨子,他们总是外师造化,中得心源,重于前法而不死于法下,力图出新而不离前人规矩,为中华武术的丰富和完善立下了不朽的功勋。当然,出新必须有度,在求新求变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掌握变的界限,一定不能跨越范畴,打破拳种最起码的要求和特点。差之毫厘,则失之千里,走到事物的反面。我们虽说中华武术是一家,但不能说中华武术只是一个拳种。各拳种之间的关系是同源异流的关系,但他们各有特征和界限,而且正一步步地日益完善各自的特征,它们是逐渐拉远,而决不是日益靠近。所以说,一个真正的武术家既要有精深的传统功夫,又要有能创新的博识和胆略,既要守常,又要求变。只守不变终是奴,只变不守必为奸。

我相信,象形武术在前贤后哲的不断努力下,必将焕发出更加璀灿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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