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少林拳法要诀之六、手法与足法

六,手法与足法

1,手法:有出、领,起、截四种。当胸直出,叫做出手。劲力稍发有起有落,屈非屈,直非直,为起手。劲稍发起而未落为领手。顺起顺落参以领搓之意为截手。但起前手如鹞子钻林,须束身束翅而起。推后手如燕子取水往上一翻,长身落下,此为单手之法,两手併起併落,起如双手举鼎,落如两手分砖,此为双手之法。

总之,手起撩阴,肘法护心,起如猛虎扑人,落如雄鹰捉物。

2,足法,起,翻、落,拈,忌赐,宜踩脚为佳。脚起望膝,膝起望怀,脚打膝分。其形上翻,如撩阴手的翻起。 至于落要象以石拈物。忌踢,因一脚起踢后,只有一脚着地,难以掌握身体重心,所以说脚起混身皆空。宜踩脚,如鹰捉物,置物于足下。以上为足法。手法与足法本自相同,而足的用法,应如虎之行无声,龙之飞莫测,然后方可。

解:手法与足法,取其轻利稳固,万万不可习成滞气,以身陷于败地。所谓滞气不打人,就是指此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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