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逗”孩子应该是以儿童的快乐为前提。经常是成人把自己降低到儿童的情趣中,以儿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制造出让儿童欢笑的事件,其中包含着童心、快乐,甚至幽默和智慧。
我看到一位妈妈洗完一块床单晾起后,顺便和她两岁的小儿子玩一种叫“吒儿”的游戏。她和孩子分别站在床单两边,互相看不见,然后每喊一声“眊儿”,俩人就同时从床单左边或右边探头去看对方。孩子的目的是每次探头能和妈妈碰面,而妈妈的目的是每次探头都不让孩子看到。这样,妈妈有可能这一次刚刚从左边探了一次头,接下来的“吒儿”还是从左边探头;以孩子的判断,妈妈刚才从左边出来,这下该到右边了,就跑到右边,结果扑个空。这样可能来回扑几次空,到终于和妈妈碰上面了,孩子就会乐得大笑起来。尤其是妈妈使了小计策,刚从左边出来,又从左边出来,而孩子已学会判断,通过猜测,两次从同一边出来,连着脸对脸地和妈妈“盹儿”上了,孩子为自己的成就感兴奋不已。
捉弄孩子,是成人居高临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让孩子犯错误、哭泣和害’怕。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兴,给孩子带来的是羞辱、担忧和失落。
例如大人手里拿一个准备给孩子的东西,却不痛快地给他,而是提条件,让孩子说一句甜言蜜语,如果孩子不想说,就做出要把东西拿走不给的样子,直到孩子说了,这才满意地把东西递给孩子。还有的大人以吓唬孩子取乐,看到小男孩,就做出要找把刀子割男孩的小鸡鸡之类的动作。或者看一个小女孩极喜欢她的布娃娃,就把布娃娃藏起来,说丢了或被别人拿走了,急得小女孩大哭,大人才拿出来。
成人觉得这很好玩,以为不过是逗孩子着急一下,哭一鼻子,一笑就没事了;其实这些行为都会给孩子心理上造成伤害。它对孩子来说毫无趣味,只会让孩子有不安和不被尊重的感觉,损伤孩子的自尊心,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惧和对他人的不信任。所以凡遇到这类事情,家长要礼貌而坚决地制止。这不是小事,事关孩子的事情没小事,在大人眼里是小事,在孩子来说却是大事。
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就坚决反对捉弄孩子,他认为和孩子玩也是德行教育,经常被捉弄的孩子会出现品德方面的缺陷。例如大人经常用欺骗孩子的方法,弄得孩子着急,博得成人哈哈一笑,孩子就会慢慢养成不信任他人和说谎的毛病。
现在的都市生活中,上面那些捉弄孩子的具体做法可能不大用了,但人们捉弄孩子的思维方式还很普遍,孩子在很多场合下仍然是被捉弄的对象。这些捉弄行为表面上看已不那么粗俗,但它们与上面那些捉弄行为的野蛮性是相似的,都包含了对孩子的不尊重,和对儿童心理的不体谅。
2008年1月2日晚上我看到北京电视台有一个节目,邀请了来自河北的五胞胎,四女一男。这五名年龄只有四岁多的小家伙健康可爱,齐齐站在演播室中间,一点也不怯场,都是满脸兴奋的样子,他们一下就把我吸引住了,饶有兴味地坐下看节目。
主持人的第一个问题是“你们中谁最爱告状”。五个小孩子听了这个问题一脸迷惑,开始都不确定地乱指,后来有的人看别人指谁他也指谁,最后就统一到一个孩子身上,那个被确定为最爱告状的孩子一下显得无所适从,她肯定感觉到了自己不是个好角色,样子有些委屈,甚至害怕。
主持人第二个问题是“谁最爱打别人”。孩子们开始又是乱指,中间还有互相揭发,最后又统一到一个人身上,那个“最爱打人”的孩子一下子显得很难为情。
主持人第三个问题是“谁挨爸爸打最多”。孩子们仍是从犹犹豫豫的乱指,到最后统一在一个孩子身上,被指到的孩子立即变得不知如何是好,脸上是说不出的尴尬。
主持人和观众都被孩子们的样子逗乐了,没笑的只有这几个孩子。他们的关系已被挑拨,大庭广众之下被贴上某个坏标签,他们都不像刚上场那样轻松,变得紧张起来,有些不知所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