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晚期新式学堂的兴办和教育改革

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中较为开明的官员就提出改革教育的主张。洋务运动期间,洋务派创办了三十多所新式学堂。这些新式学堂,开设西文和西艺课程,改变了过去以经学为主的教学内容;培养目标主要是从事实际事务的有用人才。新式学堂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教育开始步入近代化。

维新运动期间,维新派又创办了一批学堂。著名的有康有为在广州创办的万木草堂,孵嗣同、梁启超等在长沙任教习的时务学堂等。其目的是, 宣传维新思想,培养变法人才。1 898年,光绪帝诏准建立的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最早的高等学府。

清晚期新式学堂的兴办

20世纪初,  由于国內形势的巨变,封建的科举制度早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1 904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并于第三年宣布废除科学制度。《奏定学堂章程》是中国近代第一个系统完备并付诸实施的法定学制,它一方面顺应了中国教育近代化的要求,具有重大革新意义;另一方面又是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所以带有浓重的封建烙印。《奏定学堂章程》的颁行,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制度的形成。

《奏定学堂章程》从横向看,包括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从纵向看,它把整个学制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个阶段,规定儿童7岁入学。中学堂开设的科目有文学、算术、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图画、体操、外语、法制等,还有以讲《四书》为主的修身和讲《五经》的经学。经学在全部课程中占25%,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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