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病防治要严格执行检疫制度

 严格执行检疫制度

 检疫是应用各种诊断方法(临床的、实验室的),对羊及其产品进行疫病(主要是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为了做好检疫工作,必须有一定的检疫手续,以便在羊流通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层层检疫,环环扣紧,互相制约,从而杜绝疫病的传播蔓延。羊从生产到出售,要经过出人场检疫、收购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涉及外贸时,还要进行进出口检疫。出入场检疫是所有检疫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检疫,只有经过检疫而未发现疫病时,方可让羊及其产品进场或出场。羊场或养羊专业户引进羊时,只能从非疫区购人,经当地兽医检疫部门检疫,并签发检疫合格证明书;运抵目的地后,再经本场或专业户所在地兽医验证、检疫并隔离观察1个月以上,确认为健康者,经驱虫、消毒,没有注射过疫苗的还要补注疫苗,方可混群饲养。羊场采用的饲料和用具,也要从安全地区购人,以防疫病传人。

  羊大群检疫时,可用检疫夹道,即在普通羊圈内,用木板做成夹道,进口处呈漏斗状,与待检圈相连,出口处有两个活动小门,分别通往健康圈和隔离圈。方法是用厚2厘米、宽10厘米的木板,做成75厘米高的栅栏,夹道内的宽度和活动小门的宽度均为 45~50厘米(图5~1~1)。检疫时,将羊赶人夹道内,检疫人员即可在夹道两侧进行检疫。根据检疫结果,打开出口的活动小门,分别将羊赶人健康圈或隔离圈。这种设备除检疫外,还可作羊的分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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