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场生物制品的使用(二)

其八,为了保证免疫接种的安全和效果,接种前对部分幼鸽的母源抗体进行监测,选择最佳时机进行接种。同时,注意接种后的临床观察。

  其九,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操作时应穿工作服、胶靴,戴工作帽,必要时戴口罩。工作前后应洗手消毒,工作中要认真细致、规范操作,抓取或保定鸽时不应动作粗暴,不在工作时间吸烟或吃东西。

  (五)免疫接种途径 鸽的免疫方法可分为个体免疫法和群体免疫法。前者免疫途径包括注射、点眼、滴鼻、刺种、静脉注射等,后者包括饮水、拌料、气雾免疫等。选择合理的免疫接种途径可以大大提高鸽机体的免疫应答能力。

  1.注射免疫 适用于各种灭活苗和弱毒苗的免疫接种。根据疫苗注入的组织不同,又可分为皮下注射、肌内注射。注射接种剂量准确、免疫密度高、效果确实可靠,在实践中应用广泛。但费时费力,消毒不严格时容易造成病原体人为传播和局部感染,而且捕捉鸽时易出现应激反应。

  (1)皮下注射 多用于灭活苗及免疫血清、高免卵黄抗体接种。接种部位选择皮薄、被毛少、皮肤松弛、皮下血管少的部位,最好在胸部或翼下,也可在头顶后的皮下。注射部位消毒后,注射者右手持注射器,左手食指与拇指将皮肤提起呈伞状,沿基部刺入皮下约注射针头的2/3,将左手放开后,再推动注射器活塞将疫苗徐徐注入。注射完毕,用酒精棉球按住注射部位,将针头拔出。立即以药棉揉擦,使药液散开。

(2)肌内注射 多用于弱毒疫苗的接种。肌内注射操作简便,应用广泛,副作用较小,药液吸收快,免疫效果较好。注射部位应选择肌肉丰满、血管少、远离神经干的部位,宜在胸部肌肉或翅膀基部。使用的针头号数及长度,应由鸽的个体大小及肥度决定。

  注意控制针头刺入深度,防止过深刺伤内脏。针头管径越大,对鸽的刺激与损伤越大;管径太小,则注射油乳剂疫苗时阻力较大,不容易操作,故应选择合适的针头使用。

  2.点眼与滴鼻 禽类眼部具有哈德氏腺,鼻腔黏膜下有丰富的淋巴样组织,对抗原的刺激都能产生很强的免疫应答反应,操作时用乳头滴管吸取疫苗滴于眼内或鼻孔内。这种方法多用于雏鸽的首免。利用点眼或滴鼻法接种时应注意:接种时均使用弱毒苗,如果有母源抗体存在,会影响病毒的定居和刺激机体产生抗体,此时可考虑适当增大疫苗接种量。点眼时,要等待疫苗扩散后才能放开鸽。滴鼻时,可用固定鸽的手的食指堵住非滴鼻侧的鼻孔,加速疫苗的吸入。

  3.皮肤刺种 常用于鸽痘等疫病的弱毒疫苗接种。在鸽翅膀内侧无毛处,避开血管,用刺种针或钢笔尖蘸取疫苗刺入皮下。

  刺种后7~10天检查免疫的效果。一般来说,正确接种后在接种部位会出现红肿、结痴反应;如无局部反应,则应检查鸽群是否处于免疫阶段,疫苗质量有无问题或接种方法是否有差错,及时进行补充免疫。

  4.静脉注射 主要用于注射免疫血清,进行紧急预防和治疗。注射部位在翅下静脉。疫苗因残余毒力等原因,一般不通过静脉注射接种。

  5.经口免疫接种 分为拌料、饮水两种方法,即将疫苗均匀地混于饲料或饮水中经口服后而获得免疫。经口免疫效率高、省时省力、操作方便,能使全群鸽在同一时间内被接种,对群体的应激反应小,但鸽群抗体滴度往往不均匀,免疫持续期短,免疫效果往往受到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口服免疫时,应按鸽的数量和鸽的平均饮水量及摄食量,准确计算疫苗剂量。免疫前应停饮或停喂一段时间,一般夏季停水4小时,冬季停水6小时。疫苗混入饮水或饲料后,必须迅速口服,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摄入足量疫苗,进入鸽体内的时间越短效果越好。稀释疫苗的水应用纯净的冷水,不能含有消毒药,盛放疫苗液的器皿应清洁无污染。在饮水中最好能加入0.1%的脱脂奶粉。混有疫苗的饮水及饲料的温度,以不超过室温为宜,应注意避免疫苗暴露在阳光下。用于口服的疫苗必须是高效价的活苗,可增加疫苗用量,一般为注射剂量的2~5倍。免疫时应多设一些供料、供水点,保证有2;3 以上的鸽能同时饮水或吃食,避免鸽群因争抢饮食而导致摄入疫苗量过多或过少。本法具有省时、省力的特点,适用于大群免疫。

  6.气雾免疫法 将稀释的疫苗在气雾发生器的作用下喷射出去,使疫苗形成5~10微米的雾化粒子,均匀地浮游于空气中,鸽随着呼吸运动,将疫苗吸入而达到免疫。气雾免疫分为气溶胶免疫和喷雾免疫两种形式,其中气溶胶免疫最为常见。气雾免疫法不但省力,而且对少数疫苗特别有效,适用于大群鸽的免疫。进行气雾免疫时,将鸽引入鸽舍,关闭门窗,尽量减少空气流动,喷雾完毕后,鸽在舍内停留20~30分钟即可放出。操作人员要注意防护,戴上大而厚的口罩。

  (六)免疫接种的反应及处理 对鸽机体来说,疫苗是外源性物质,接种后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按照反应的强度和性质可将其分为3种类型。

  1.正常反应 指由于疫苗本身的特性引起的反应。少数疫苗接种后,鸽常常出现一过性的精神沉郁、食欲下降、注射部位的短时轻度炎症等局部性或全身性异常表现。如果出现这种反应的鸽数量少、反应程度轻、维持时间短,则被认为是正常反应,一般不用处理。

豫ICP备19006514号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发邮件至:419017772@qq.com,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