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隔离、封锁措施
(一)隔离 隔离是指将病鸽和可疑病鸽与健康鸽分别隔离管理,目的是为了防止病原体扩散传播,从而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加以就地扑灭。根据检疫的结果,可将受检鸽群分为病鸽、可疑病鸽和假定健康鸽三类,应分别对待。
病鸽是危险性最大的传染源,应选择不易散播病原体、消毒处理方便的场所或房舍进行隔离。如病鸽数量较多,可集中隔离在原来的鸽舍里。特别注意严格消毒,加强卫生和护理工作,必须有专人看管和及时进行治疗。
可疑病鸽是指未发现任何症状,但与病鸽及其污染的环境有过明显接触,如同群、同舍、同槽、使用共同的水源、用具等的鸽均应归人此类。由于这类鸽可能处在潜伏期,并有排毒的危险,因此应在对污染环境进行带鸽消毒后另选地方隔离、看管,限制其活动,详加观察,出现症状的则按病鸽处理,有条件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治疗。隔离观察时间的长短,应根据该种传染病的潜伏期长短而定,经一定时间不发病者,可取消限制。
假定健康鸽是指除病鸽、可疑病鸽以外的其他鸽,应与上述两类严格隔离饲养,加强防疫消毒和相应的保护措施,立即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散喂养或转移至偏僻鸽场。
(二)封锁 封锁指当发生重要传染病(如高致病性禽流感)
时,对发生疫病的场所划定一定范围进行封闭,防止疫病向安全区传播和健康动物误人疫区而被传染,以保护其他地区动物的安全和人体健康,迅速控制疫情和集中力量就地扑灭。封锁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当疫区内最后一只患病鸽扑杀或痊愈后,经过该病一个潜伏期以上的观察、检测,再未出现患病动物时,经彻底消毒清扫,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经原发布封锁令的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封锁期间,疫区内一切禽类交易停止,并对易感家禽实施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和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并通报毗邻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