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佳期
古人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应顺应天时,才有好的结果。因此,古人无论是打井盖房,还是出门探亲访友,都要看“天时”,即看那天吉利不吉利,都要翻一番《皇历》,查一查,是“宜”,还是“忌”。婚姻历来被认为是人生大事,更不可草率从事,所以古人对娶亲的日期和时辰大有讲究。
一年四季,何时为嫁娶佳期?《因礼》云:“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仲春即二月,就是说一年之中,二月为佳期。为什么呢?“婚嫁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白虎通·嫁娶》)。人们认为男为“阳”,女属“阴”,男女配婚尤如阴阳接合,所以二月结婚被认为顺应天时,吉利。因此,二月被当作“昏月”,也即“婚月”。
当然,古代也有认为秋天是佳期。“将子无怒,秋以为期”(《诗经·卫·氓》)。实际上,后代秋婚比春婚要多。秋天向来被称为黄金季节,农田庄稼已成熟,一片金黄。庶民百姓,从前皆务农为主,平时忙于劳作,没有时间操办儿女嫁娶之事,亲友邻里也无暇帮忙。秋天天高气爽,气候宜人,既有粮食,又有空闲去筹办婚事,岂不美哉!所以古人认为,秋天是嫁娶的理想季节。
当然,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和不同的民族,婚期也不尽相同。如,根据《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载,鲁国嫁娶就不拘春夏秋冬,也即不以仲春季秋为得失,一年十二个月,皆可配婚,无须论其好歹。
除了季节月份外,古人还要选择“吉日”和“吉时”,即讲究吉日良辰。
古人婚礼选择在“昏”时,即傍晚或夜晚,意为顺应天时,“昏”时称为良辰。为什么上古嫁娶多在夜晚,选择夜晚为吉时、良辰呢?《白虎通》中云:“婚姻者何谓也?错时行礼,故谓之婚也;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昏时行礼何?示阳下阴也,婚亦阴阳交时也。”原来在古人看来,晚上是阴阳交接时,而男回阳,女回阴,婚姻乃为阴阳结合即在阴阳之交时结婚,恰恰顺应天意、人意。这是一种迷信。其实,据历史的科学的分析,夜间嫁娶恐怕与古代抢婚有关。抢亲多在黄昏和夜间进行,强迫成婚也是在夜间。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虽不兴抢亲了,但婚礼在夜间进行。由于夜间嫁娶有诸多不便,而且夜间活动“有偷偷摸摸”不光彩之嫌,所以后代逐步改为白昼嫁娶,以表示这桩婚事光明正大。现在,吉时良辰的概念已失去其原来的含义。
在筹办婚事、选定结婚佳期和吉日良辰过程中,人们最重视的是选定“吉日”。结婚乃人生大事,人们都企求选个好日子。古人称之“黄道吉日”。
何谓“黄道吉日”?古人在《皇历》上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分成“吉”、“凶”两大类,然后又区分一般吉凶和特殊吉凶。例如“离日”和“绝日”,这是最凶之日,被称为“黑道凶日”,无论干什么都不宜,容易倒霉。反之,那一天干什么都适宜,无禁忌,那是“黄道吉日”。
那么,“凶日”和“吉日”又是怎样编出来的呢!古人把从前用来计算年、月、日和时辰的天干、一年的二十四个节气,再加上金、木、水、火、土“阴阳五行”等,全部拉扯到一起,然后,按照“五行”的所谓生、老、旺、衰的相互关系,分出吉凶日子。
按照迷信的说法,春属木,夏属火,秋属金,冬属水。这样,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的前一天就是“离日”,因为这四个节气一过,木、火、金、水就开始衰弱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一天则叫“绝日”,因为这一天标志着冬、春、夏、秋等季节的结束,最遭殃的日子,结婚这个人生中大喜大吉的日子绝对应该回避之,否则婚后就会凶多吉少。人们还认为,“凶日”就是凶神值班的日子,“吉日”就是吉神值班的日子,人们办理婚姻大事,自然应挑吉神值班的时候。显然,这是荒诞无稽之谈。
缺乏科学知识,是古代形成这种迷信风俗的根源之一。其实,简单的天文学科学知识告诉人们,不论是“吉日”还是“凶日”,都是地球一周的时间,即一日24小时,一年24节气,年复一年,年年如此,它不过是根据地球绕太阳转运一圈的所处的不同位置而得到的阳光强弱不等划分出来,它们都是客观自然本身运动规律的反映,并不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