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社会的礼仪
从公元前21世纪开始直到战国时期,漫长的奴隶社会使礼仪开始同社会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成为了为奴隶主阶级服务的工具。奴隶社会时期的礼仪形式,可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史官礼仪的出现
我国史官建置甚早,据周制,周王朝及诸侯各国均设有官史,规定有各种官职的礼仪制度。如大史、小史、左史、右史等职。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尚书》即“上古之书”。书中记载了许多有关祭祀活动的言论。根据这部最早史书的记载,我们了解到自夏代开始,已经出现了以祭祀活动为职业的神职人员“龟”与“筮”(《尚书·大禹谟》:“龟筮协从,人不习言”)。据范文澜先生考证,在夏、商两代,龟和筮的活动是受国家保护的,他们可以代神立言,甚至干预国事。
龟,顾名思义,是一种用乌龟壳占卜的神职人员。他们将乌龟放到火里去烧裂了,然后根据袭纹的形状定吉凶。筮是一种用蓍草占卜的神职人员,最初是将蓍草掐成长长短短的草棍,抽取其中的几根比较长短来定吉凶,后来干脆排成八卦的图形来评议祸福。范文澜先生认为,在一个国家,每逢有征伐、宗庙、会盟等大事,国王先要召集龟和筮,通过询问上天的意旨,然后再作决定。一件事情如果国王决定了要办,而龟和筮代神立言说不能办,事情就办不成。龟、筮的权威,可见一斑。
上帝这种宗教观念在商代已经产生,商代人认为“帝”或“上帝”是天上的最高统治者,既是自然界的主宰,又可以降祸降灾于人间。商代人还崇拜祖先,统治者认为商的先公、先王可以宾于帝或是配于天,即他们升到上帝左右,获得和上帝相仿的某些权力。所以,商代统治阶级更为讲究祭天祀祖,他们对先公先王的祭祀名目繁多,仪式十分隆重。
距今一百年前(1898~1899),河南安阳县的小屯发现大量的龟甲和兽骨的破片,上面多刻有古代文字。经过研究后,知道这是三千多年前殷代王室占卜的记录,我们称它为甲骨卜辞。清代刘鹗(字铁云)把它收集起来,辑为《铁云藏龟》。古文字学家郭沫若
做了大量工作,终于译读出来一部分,撰写了《卜辞通纂》,从而使我们知道,殷人事无巨细,都要通过祭祀来决定吉凶的。这些都是殷商时代的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