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随着棋类活动的普遍开展,在比赛过程中,对某些棋例产生不同看法的事例,各地时有出现。
接到沈阳市象棋赛大会裁判长董志新的来稿后,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代有典型性的棋例问题,特请国家体委棋类处刘国斌予以解答。现将两稿一并发表,供大家参考。
董志新·
1981年沈阳市象棋比赛第9轮,机电局冠军冯宗元与二轻局冠军李顺德相遇。战至如图形势:小冯走,车45,于是帅56,车54,帅65,车45,帅56,车54,帅65,。。
至此,老李提出:黑方一将一要杀,属于禁止着法,应该变着。小冯说:红聊56捉马,属于还捉!应套两打一还打,双方不变作和。老李说:将帅允许长提,不同别的子力,这是允许着法,红方必须变。小冯说:将帅虽然允许长捉,也是捉,捉属于打,长要杀与“将”也属于打。两打一还打,应是和棋。
我们裁判组根据1979年《象棋规则》第40页的棋例和说明,并参考了全国比赛的一些例证,判为和局,判的正确与否?希各地棋友提出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