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避难硐室
避难硐室是供矿工在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设施分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2种。永久避难硐室事先设在井底车场附近或采区工作地点安全出口的路线上。对其要求是:设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电话,构筑坚固,净高不低于2m,严密不透气或采用正压排风,并备有供避难者呼吸的供气设备(充满氧气的氧气瓶或压气管和减压装置)、隔离式自敦器、药品和饮水等;设在采区安全出口路线上的避难硐室,距人员集中工作地点应不超过500m,其大小应能容纳采区全体人员。临时避难硐室是利用独头巷道、硐室或两道风门之间的巷道,由避灾人员临时修建的;所以,应在这些地点事先准备好所需的木板、木桩、粘土、砂子或砖等材料,还应装有带阀门的压气管。避灾时,若无构筑材料,避灾人员就用衣服和身边现有的材料临时构筑避难硐室,以减少有害气体的侵入。
在避难硐室内避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发现。
(2)待救时应保持安静,不急躁,尽量俯卧于巷道底部,以保持精力、减少氧气消耗,并避免吸入更多的有毒气体。
(3)硐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余矿灯全部关闭,以备再次撤退时使用。
(4)间断敲打铁器或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
(5)全体避灾人员要团结互助、坚定信心。
(6)被水堵在上山时,不要向下跑出探望。水被排走露出棚顶时,也不要急于出来,以防SO2、H2S等气体中毒。
(7)看到救护人员后,不要过分激动,以防血管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