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一般要求
(1)绞车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绞车操作工必须熟悉所操作绞车各部的结构、性能及机械电气、液压系统,熟悉绞车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熟悉信号联系方法,会一般性的检查、维修、润滑和保养,会处理一般性的常见故障。
(3)绞车操作工还必须了解斜巷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巷道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4)当班操作工必须头脑清醒、精力充沛,精神萎靡或有视听障碍者不得上岗。
(5)滚筒直径1.6m及以上的绞车,必须配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或实习期间的司机)。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2.齿轮传动式绞车安全操作
开车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绞车各连接件和锁紧件是否齐全,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脱落,特别要注意检査基础螺栓和轴承座固定螺栓的紧固情况。
(2)各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制动轮与闸瓦的间隙是否符合规定,施闸时操作手柄的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3/4
(3)深度指示器指示是否准确,检查过卷、过速、过电流和欠电压、减速警铃、脚踏开关等保护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3.运行中注意事项
(1)必须看准、听准声光信号,信号不清或没有听清不得开车
(2)启动时,控制器手把向前(或向后)扳动,同时将常用闸逐步松闸,随着绞车的加速,将常用闸手把和控制器手把逐步扳到最大位置,严禁1次性过猛扳到最大位置。
(3)绞车运行中操作工不得与他人交谈
(4)上提停车时,应先逐步拉回控制器,后扳常用闸,逐步把常用闸扳紧
(5)下放停车时,应先逐步扳回常用闸,后拉控制器,使控制器手把拉到零位,直到把纹车停稳。
(6)运行中要严密注视各种仪表、指示灯、深度指示器及钢丝绳的排列和松绳情况,注意纹车各部位有无异常音响和异常气味,发现异响、异味、异状应立即停车检查
(7)严禁电动机在不给电的情况下松闸下放重物。
(8)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保险闸制动,只有在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使用自动或手动保险闸:①绞车突然停止运转;②电动机过负荷或线路断电;③提升容器过卷;④绞车运转不平稳,钢丝绳打卷,电流急剧增加,⑤绞车机构损坏;⑥有碍人身安全。
特殊情况使用保险闸后,必须对钢丝绳、绞车部件等进行认真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开车。
4.停车后注意事项
(1)绞车正常停车后,各种手把都应放到零位;长时间停车或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切断电源,闸住保险闸。
(2)司机停车后应经常检查绞车各部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汇报
(3)下班前必须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坚持在现场进行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