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气“三大保护”含义及构成

(三)煤矿电气“三大保护”含义及构成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是由许多环节组成的复杂系统。在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往往由于操作维护不当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短路、漏电、断相等故障,导致电气设备发生事故,不仅严重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甚至造成人身触电或引起瓦斯爆炸事故。因此,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井下电气保护所指的“三大保护”(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接地保护),是我国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和线路普遍具备和使用的三种保护类型。随着供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三大保护”的含义、使用范围、保护装置类型不断更新,《规程》根据井下电气设备的作用、使用电压等级、操作方式与环境,对所采用的保护做出了规定。现将保护的类型介绍如下

(1)漏电保护。包括非选择性漏电保护、选择性漏电保护、漏电闭锁。

(2)电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流(过负荷)保护。

(3)保护接地。包括系统保护接地、局部保护接地。

(4)风电与瓦斯电闭锁。

(5)单相断线保护。

(6)电压保护。包括欠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

(7)综合保护,有电动机综合保护和煤电钴(照明)综合保护等。

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保护接地作为井下低压电网三大保护,与其他保护一起为保证煤矿井下低压电网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为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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