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区变电所硐室结构要求及设备布置
采区变电所是采区用电设备的电源,其设置对采区供电安全和供电质量有直接的影响。
根据《规程》规定,采区变电所硐室的结构及设备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2)铜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3)变电所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例如,干粉灭火器、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防火锹、防火钩等。
(4)硐室内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可吊挂在墙壁上,高压电缆也可置于电缆沟中。高压电缆应去掉黄麻外皮,高压电缆穿入室的穿墙孔应用黄泥封堵。
(5)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6)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并严禁设集油坑。带油电气溢油或漏油,必须立即处理。
(7)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8)硐室内的绝缘用具必须齐整、完好,并做定期绝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绝缘用具包括绝缘靴、绝缘手套和绝缘台。
(9)硐室入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0)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应有值班工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运行制度。值班工应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运行记录漏电继电器试验记录等。无人值班的变电所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11)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表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