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井瓦斯等级
1.瓦斯等级划分的必要性
由于不同煤田瓦斯生成与赋存的条件不同,开采时不同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就有很大差异,为保障安全生产,并做到经济合理,所选用的通风设备、供风标准及有关管理制度等都应有所不同,因此,根据瓦斯涌出量和涌出形式将矿井分为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2.《规程》对瓦斯等级划分的规定
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
(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新矿井设计文件中,应有各煤层的瓦斯含量资料。
低瓦斯矿井中,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个别区域(采区或工作面)为高瓦斯区,该区应按高瓦斯矿井管理。